二、近代中国民族危机的深化和人权观念的拓展
中国人是在学习西方的人权思想过程中,接受这一现代文明理念的。但是,历史也给中国人开了一个大玩笑。中国人拜西方为老师,老师却欺侮和凌辱学生,并不尊重和保障学生的人权。于是,历史按照自身的逻辑,把中国人从西方学来的人权思想同中国的实践结合起来,形成了包含中国经验的人权思想。
历史的实际进程是这样的:就在中国人如饥似渴地引进和学习来自西方的各种各样的思想文化时,一场更为深刻的民族危机发生了。这就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德国战败,日本政府乘机攫取了德国在中国山东的利益,并向北洋军阀政府提出了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1919年1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在巴黎召开和平会议,中国政府在会上提出取消日本的“二十一条”,将德国在山东攫取的各项特权应该无条件归还中国等,但是这些正当要求都被拒绝了。巴黎和会的决定激怒了中国人民,尤其是激怒了刚刚接受了人权、民主、科学理念的青年知识分子。在1919年爆发的“五四运动”中,北京大学等学校的大中专学生,走上了街头,喊出了“外争国权,内惩国贼”的口号。
这场由青年学生为先锋队,最后发展到工人、商人都参加的群众性爱国主义运动,在中国近代史上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如果考察一下在中国近代史上各种各样的风云人物,不论是国民党的还是共产党的领导人,还是各个学科的著名学者,都是参加过五四运动的或受这个运动影响的。甚至像五四运动前已经成名的孙中山等老一代革命家也从中看到了新的希望。
这种影响,也体现在人权问题上,这就是中国人在五四运动中认识到了,在一个任人宰割的国家,没有国家的主权,就没有个人的人权。也就是说,中国人个人要有人权,首先是这个国家要有国权,即集体人权。
中国的民族危机,使中国人在批判自己的封建专制主义政治文化时接受了人权观念;中国民族危机的深化,又使中国人在批判帝国主义的强权政治时深化了对人权的认识。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
尽管这个认识来自于中国民族救亡的实践,但是反映的是强权政治盛行的全球人权的特点。正如60年前联合国签订《世界人权宣言》时所说的,发布这个宣言是“鉴于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也就是说,把一个国家的集体人权和个人人权结合起来加以尊重和保护,并不只是中国在国际共识之外另立标准的人权观念。
三、应对中国民族危机和人权观念的深化
1919年的五四运动产生的最大影响,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思想界脱颖而出,为越来越多的青年先进知识分子所接受。这是中国近代思想文化变革中出现的最大历史事件。
马克思主义这种新文化为中国知识分子所接受,首先是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暴露出了资本主义制度无法解决的自身矛盾而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深刻性;其次是因为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伴随着列宁宣布废除沙皇俄国对华不平等条约的消息传到中国后,让中国知识分子看到马克思主义将会给中国带来新的希望;再次是因为实践也证明不走马克思主义指明的无产阶级革命的道路,中国要解决民族危机根本没有希望。这里,最为典型的是毛泽东,他在五四运动开始时并不最认同马克思主义,但在经历了一系列挫折后决定选择马克思主义作为改造中国和世界的方法。
马克思主义认为,理想的社会是自由人的联合体。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尽管大谈人权但却是人的异化的社会,是无产阶级可以自由地出卖劳动力而没有丝毫人权的社会,因此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人类解放”的口号,提出要依靠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来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对于马克思主义通过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特别是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来实现人权的主张,毛泽东以他切身的体验,说过:“并不是有更好的方法弃而不采”,“是无可如何的山穷水尽诸路皆走不通了的一个变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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