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是所有制调整的出发点

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是所有制调整的出发点

2012-05-23

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不同社会阶层的经济地位,影响社会再生产的运行过程,决定社会产品的分配方式和分配结果,因而所有制是生产关系中具有基础性的经济制度。所有制结构是不同所有制经济在全社会资本总量中的比例关系,所有制结构调整的出发点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多层次性,决定了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多层次性。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根据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我国所有制结构不断调整完善,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适应性不断增强,显著增强了经济活力和竞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

所有制改革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发展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已经形成。国有经济的范围显著缩小,比重大幅度下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本在社会总资本中的比重已从1980年的90%以上下降到2010年的45%左右。目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集中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重化工业和国防科技工业领域。80%以上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小型企业已通过拍卖、兼并、股份制改造等方式改制成为非公有制企业。城镇第二、三产业中非公有制企业的资本从不到10%上升到55%;在城镇公有制企业就业的人员从1980年的90%下降到目前的30%,非公有制经济部门已成为城乡劳动力就业的主要渠道。

我国所有制形态和所有制结构的变革,调动了亿万人民群众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了生产要素配置效率,扩大了社会就业渠道,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发展。另一方面,这种变化并没有动摇国有经济的根基,国有资产总量持续增长,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基础产业如大型矿山开采、石油开采和石油化工、冶金、电力、通信、铁路、航空运输、重型机械设备制造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仍然占主导地位。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所有制结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的实践证明,这种所有制结构基本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具有必然性

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一个重要方面是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首先是坚持和完善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保持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适当比重,确保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产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随着生产力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由生产力技术构成所决定的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是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这一规律必然导致资本的集中化和社会化,特别是在资本和资源密集型行业,要求实现规模经济,并以资本集中为特征的大型企业为主导。单个私人资本已难以容纳和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客观要求,因而需要对传统家族私人资本形态进行变革,即通过资本社会化来实现资本集中。

我国的工业化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起步的,通过私人资本自我积聚逐步转向资本集中,也可以渐进地从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转变为资本密集型产业为主导,但这是一个长期与缓慢的过程。在当时的冷战国际背景下,我国为了加快工业化进程,通过举办国有企业的途径实现资本集中,迅速奠定了资本密集型重化工业的基础,并建立起技术密集型、独立自主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国经济又面临着激烈的国际竞争,大型跨国公司以其资本和技术优势,对发展中国家形成新的竞争压力。为了改变我国工业在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主要依靠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格局,仍然需要发挥国有大型企业的主导作用,提高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坚持和完善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同时也包括继续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于不属于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领域,国有资本应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有的可以依法转让。在大多数竞争性产业领域,应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积极发展产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制经济通过并购和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改造。

所有制结构调整还须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一些前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私有化过程中,昔日的权贵通过合法与非法的手段巧取豪夺,用很短的时间实现了国有资产向少数人的转移和集中,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形成一批私人寡头,加剧了一边是财富积累、一边是贫困积累的社会矛盾。另一方面,私有化并没有促进这些国家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没有实现通过私有化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目标,相反,在技术密集型产业领域进一步扩大了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这种教训必须记取。

非公有制经济出现转型发展新趋势

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这一方针是正确的,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最近30多年,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私营企业与个体经济的注册资本从1980年不到30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4万亿元,非国有和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超过60%,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从1980年的80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1.5亿人,私营企业进出口总值从1995年的64亿美元增加到2010年的6000多亿美元,占全部货物进出口贸易总额的20%。私营企业与个体经济的纳税额从1980年的4亿元上升到2010年的8000亿元。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出现新变化,即产业领域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密集型产业转变,生产经营规模由小企业向大中型企业转变,经营地域由本地区向其他地区转移、由国内经营为主向跨国投资和经营转变,资本由工商业向金融领域转移。相关政策应适应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发展的要求,并对这种转型给予鼓励、支持和引导。在市场准入方面,只要法律未禁止的产业领域,民营经济都可以进入,其权益应受到同等的保护。当然,市场准入必须坚持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相同的标准,既不设置障碍,实行歧视性政策,也不降低技术经济与环境标准。对产业领域积累的剩余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应进行引导和规范,使产业剩余资本成为有利于金融创新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因素。

进入资本密集型产业对民营经济提出了更高要求。资本密集型产业有机构成高、资本投入强度大,与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相比,技术管理和生产经营管理相对复杂。民营企业需要转变自身的生产关系,以适应资本密集型产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一是资本形态从家族私人资本转向资本多元化和社会化,解决单个私人资本不足的矛盾,以适应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客观要求;二是资本多元化、社会化的民营企业,需要建立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以契约为准则,信任不具有血缘和裙带关系的外聘专业经营管理人才,通过委托―代理制克服家族治理与资本社会化的矛盾;三是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必须承担与现代社会文明要求相适应的社会责任,兼顾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因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而造成外部的不经济性。从一定意义上说,这种转变比创业还要艰难,因为几千年小农经济所积淀的社会文化传统的历史局限性,如同无形的锁链,阻碍着民营经济生产关系的转变。所以说,民营经济做大做强的程度,既取决于政府政策的支持,也取决于民营经济自身生产关系的变革。

责任编辑:冯句青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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