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观点(4)

李宏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观点(4)

阶级也是一种执政方式的表现形式。当阶级存在时,法律等制度也就相应地存在了。一种阶级的变化,首先是生产力的变化和意识形态的变化,这种变化源于一种社会现象的普遍形成或是在某个局部地区形成一种可以探索的有益事物。

毛泽东同志曾说:“我国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在意识形态方面的谁胜谁负的斗争,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解决。这是因为资产阶级和从旧社会来的知识分子的影响还要在我国长期存在,作为阶级的意识形态,还要在我国长期存在。如果对于这种形势认识不足,或者根本不认识,那就要犯绝大的错误,就会忽视必要的思想斗争。”毛泽东同志又说:“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论有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个是它的阶级性,公然申明辩证唯物论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再一个是它的实践性,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

阶级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范畴,有其的相对论,相对论的观点实质就是:一种阶级属性总是处于代替另一种阶级属性的状态中。而一种阶级概念的形成,从某种属性上反映着一个国家的执政方向和客观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走什么路、朝什么目标发展的一种时代方向,它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个建设上阐述一种阶级主张。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党在科学发展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从全球一体化和多样化这种历史背景下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部署,来应对文化意识形态属性的认知和对文化强大意识形态功能的需求,从文化战略上,形成鲜明的“中国道路”文化体系。

阶级的发展,尤其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二个对立阶级的发展,他们总处于一种相互对立、逐步代替的状态。李大钊在《中国的社会主义与世界的资本主义》一文中说:“近日在中国想发展实业。非由纯粹生产者组织政府,以铲除国内的掠夺阶级,抵抗此世界的资本主义,以社会主义的组织经营实业不可。”马克思也曾说:“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是无产阶级的最终发展形式,也是社会历史领域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个自然历史过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表现形式,这种表现形式是人类社会在实践、认识、再实践的理性认识世界的升华。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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