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木:如何能在南海赢得尊重(2)

张文木:如何能在南海赢得尊重(2)

但日本人对此“摩擦”回应得一点也不“模范”,1937年7月7日,挑起“卢沟桥事变”。侵华战争由此全面展开。

中国人忘什么也不应该忘记中国近现代史,不应该忘记八年抗战。大概和平时期太长的原因,有些中国人真的把那段历史忘了,忘得没有是非了。我们要索回强盗抢走的中国人自己的家产,这在我们有些人眼中却成了有“争议”的事,中国人索回家产的义举则被有些人要求在“摩擦模范”范围内行事。这样的“要求”,让中国人痛心,让日本右翼高兴。

事实上,在今天日本右翼看来,不仅钓鱼岛,甚至台湾也是“属于争议领土”。2010年7月26日,即将赴任的日本新任驻中国大使丹羽宇一郎在东京记者会上直白表示,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有关“台湾是中国不可分领土的一部分”的主张,日本的立场只是“理解并予尊重”,并未直接承认,今后日本对此问题仍然坚持同样的态度。7月27日晚,日本驻华使馆的新闻官向环球网记者郑重表示:日本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一切态度都以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为基础,此一立场从未改变过。

我们知道,现在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是1972年9月29日发表的《中日联合声明》、1978年8月12日签署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及1998年11月26日发表的《中日联合宣言》。那么,被中国视为核心利益的台湾主权归属问题,日本方面在这几个文件中是如何表述的呢?

我们先看第一份文件。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是中日三个文件中最基础性的文件,凡九条。关于中国和日本主权范围的确认,文件第二、第三、第五条认为:

(二)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在第二条中,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但在第三条中,日本只是“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重申的“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在这两条中,日本方面有意义的承诺是“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立场”。   

《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是这样写的:

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关于台湾,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发表的《开罗宣言》是这样规定的:

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的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日本外相大平正芳在签署《中日联合声明》后记者招待会上曾解释说:“《开罗宣言》规定台湾归还中国”,“我国政府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的立场是理所当然的”。[3]但我们如果仔细查一下《开罗宣言》就会发现,大平正芳在此通过偷换概念而回避了“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实质性立场。

如果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日本“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的说辞可以表达日本放弃在台湾权利的含义,但现在日本建交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而不再是《开罗宣言》中所说的“中华民国”,并且日方也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那么这时日本再以波茨坦第八条搪塞台湾主权归属问题,显然就不合逻辑了。尽管大平正芳代表日本政府宣布:“作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结果,《日蒋条约》已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并宣告结束”,但日本方面在《中日联合声明》中还是刻意规避了台湾的法律地位。也就是说日本在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只是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只是理解和尊重但并没有承认中国政府重申的“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尽管日本与台湾当局实行了“断交”,但并不能由此推导出它法律上承认了“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原则。由此必然产生的逻辑是,日本方面“一个中国的原则”是不包括台湾的,日本与中国建交的主权关系只限于中国大陆,日本方面废除在1952年4月28日签署的《日台条约》,不与台湾发生正式的官方关系并不是基于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而是基于“理解和尊重”中国立场的表态。关于此,当时与大平正芳共同签署《中日联合声明》的中国外长黄华在其回忆录中认为: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充分理解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问题的立场,坚持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是“以间接的方式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笔者认为,日本方面只是“充分理解和尊重”,既没有直接承认,更没有“间接承认”中方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他只是承认了《开罗宣言》确定的“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的立场。这实际是“两个中国”隐喻式表述。若一定要从积极意义上看,日方的这个表述只是明确承认了台湾不属于日本,日本放弃在《马关条约》中获得的对台湾的所有权利。但对于当时已为战败国的日本而言,这是一个没有意义但是必须有的法律表态。[5]如按此逻辑继续推论,日本迄今也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东北的主权予以直接承认,因为按开罗宣言规定“例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试想,如果有朝一日,日本人如果提出在台海,继而在“满洲”建立中日“模范摩擦”区域,想必这篇文章的作者也不便拒绝,因为这二者在逻辑上是一致的。

今日日本右翼一刻也没有忘记推倒毁灭其“大东亚共荣圈”美梦的雅尔塔和平体系,而要做到这点,与19世纪70年代一样,其突破口还是包括钓鱼岛在内的琉球群岛。今天日本在钓鱼岛的“项庄舞剑”,意在台岛。1874年日本第一次出兵侵略台湾,就是1872年吞并琉球后的逻辑结果。今天日本在中国钓鱼岛列屿,进而在春晓油田与中国的争夺,本质上是为了逼近中国台湾。今天中国如果在此海域失去起码的原则,那日本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台湾,接踵而来的必然是中国东海制海权的丧失。这一点,“台独”大佬李登辉看得明白,2003年10月25日,他在为“李登辉学校”上课时表示,依照历史,钓鱼岛既不是台湾的,也不是大陆的。钓鱼岛的主权问题是从1971年开始的,以前没有人说钓鱼岛是属于中国大陆或是台湾的。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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