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心铭:我们需要什么样的道德教育?(2)

田心铭:我们需要什么样的道德教育?(2)

二、 道德教育不能离开集体主义原则

1. 社会主义的道德教育必须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必然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既是为了亿万人民的事业,又是依靠亿万人民的集体力量才能实现的事业。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关系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为集体主义的道德提供了经济的和政治的基础,同时要求加强集体主义的道德建设以利于发展社会主义事业。亿万人民为一个共同理想奋斗,这本身就是集体主义的生动体现。

正因为如此,集体主义在我国被确立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原则。我国宪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规定,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和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先后作出的两个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和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决定,都始终一贯地、从无例外地强调弘扬集体主义思想、加强集体主义教育。

但是,一些主张德育非政治化的论者反对集体主义,力倡个人主义。一位论者的获奖著作中说:“我们过去视为社会主义道德核心的集体主义,其本身就可能存在重大缺陷。”他主张:“在社会意识的培育上,不是宣扬集体主义,而是配合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大力提倡个人主义,以独立个体为原点来建立一个开明、文明、民主的新秩序。”“精神文化建设的当务之急”,是“给个人主义正名”。“今日中国应该把个人主义作为时代的主旋律,把培养独立个体作为优先考虑的教育目标。”“必须以个人为出发点来进行社会改革。”(杜时忠:《德育十论》,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17、221、224、228页)作者鲜明地举起了一面与集体主义相对立的个人主义的旗帜。

还有人认为,集体主义是道德教育中过高的脱离实际的要求,它以社会为本位,从社会需要出发来培养人,疏离了教育对象。道德教育只有以个体为本位,从个体出发,把个人当作根本目的,才能亲近学生,受到欢迎,取得实效。

如此鲜明的理论表述的影响不可低估。在关于道德问题的讨论中,怀疑以至否定集体主义的思想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如何看待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坚持集体主义、反对个人主义与维护个人利益的关系,尤其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和回答的问题。

2. 集体与个人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共同体与个人的关系问题。历史上和现实中存在的,只有以一定生产力之上的生产关系的总和为基础,由特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统一起来的具体形态的社会,没有离开具体社会形态的“一般社会”。因此,离开具体社会形态,抽象地笼统地谈论“社会本位”还是“个体本位”,不是研究社会历史现象的科学方法。集体与个人的关系问题,不能从“一般社会”的假定出发去讨论,只能放到具体的社会制度、社会关系中去考察。在剥削阶级社会中,当统治阶级以国家、社会等共同体的名义要求个人服从时,国家、社会并不是代表个人利益的真实的集体,而是与个人相对立的“冒充的共同体”、“虚假的共同体”。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由于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71页)要求个人服从这样的“共同体”,无非是要求服从其阶级统治和阶级剥削。而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这种“相对于个人而独立的虚假共同体(国家、法)的传统权力”,是一种“归根结底只有通过革命才能被打倒的权力”。(同上,第576页)与此同时,他们又指出:“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同上,第571页)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中的“集体”,就是这种“真正的共同体”。我国社会主义的“集体”或“社会共同体”,从根本上说,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在一起的全国各族人民。这是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集体,是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有机统一的集体。因此,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原则,是体现着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统一的原则。它既要求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又重视维护和发展个人利益。它把个人利益包含在集体利益之中,通过集体的发展来实现个人的利益和发展,又通过个人积极性的发挥来推动集体的发展。

当然应该看到,集体主义受到质疑,除了因为存在着与之对立的道德观念外,还有多方面的复杂原因。历史上一个时期中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忽视了个人的正当利益和个性发展,使人们从片面的、扭曲了的形式中去了解集体主义;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腐败现象,使人们怀疑现实中社会共同体的真实性和集体主义的真实性;历史上长期存在的封建社会中的整体主义,往往被混同于我们所倡导的集体主义,其危害性被当成了集体主义的弊端。我们应该通过对复杂社会现象的全面的历史的分析,把由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所规定的集体主义原则同对它的种种误解和曲解区分开来,全面、准确地阐释和坚持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

3. 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中,“以集体主义为原则”是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分不开的。坚持集体主义原则,其核心的或集中的表现,就是大力倡导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就是集体主义的精神。“为人民服务”明确回答了“为什么人”这个道德的核心问题,集中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对道德的要求,贯穿于社会道德的各个领域,因而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除了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根本性质和历史使命决定了它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唯一的宗旨,始终为人民的利益奋斗,保持了党的先进性。同时,党又在全体人民中大力倡导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使其具有了广泛的群众性。

倡导于全社会的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就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精神。所谓“我为人人”,既表现于为个人服务,也表现于为集体的发展献力。同样地,“人人为我”,既表现于其他个人对我的帮助,也表现于社会共同体对我个人利益的促进。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代表每个个人的真实的社会共同体,为了维护和发展全体人民的利益,一方面要把个人的力量凝聚到共同事业上来,通过社会的发展,实现个人的利益和发展;一方面要为每个人现实的个人的利益和发展服务,并倡导社会成员之间互相帮助,服务他人。对于个人来说,就是既要积极投身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事业,立足本职、忠于职守、敬业奉献,又要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关心他人、服务人民、助人为乐。这两方面是统一的,都是为人民服务精神的体现,都是集体主义原则的贯彻。因此,集体主义、为人民服务,并非是可望不可及的道德要求,更不是空洞的口号、虚假的大话。它就存在于实际生活之中,是人人都应当也都能够践行的道德准则。它扎根在现实的经济关系之中,奠立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上,因而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和现实的可行性。“八荣八耻”中的“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同“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一样,都具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中国大地上一个个感天动地的道德模范不断涌现,雷锋牺牲50周年之际学习雷锋的高潮再一次兴起,都是集体主义原则和为人民服务精神具有现实性和强大生命力的证明。只要我们认真倾听、细心辨析,就不难发现,在关于道德现状的热烈争论中,在对道德模范的热情赞美、对败德行为的严厉谴责声中,甚至在人们忧心忡忡的叹息声中,正奏鸣着集体主义的主旋律。因为,尽管人们意见不一,但大多数人在议论中、思考中用来衡量社会各种道德现象的尺度,正是集体主义。

要求道德教育从社会本位转到个体本位、从社会需要出发转到从个体发展出发,以为这样才能亲近学生,才能落到实处,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观点。我国教育包括道德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方针,固然是从社会整体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的,同时也是为了满足每个人的需要、实现个人的发展,体现着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统一。以个体需要和个体发展为理由反对我国的道德教育以社会整体和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是把个人与社会对立起来,实际上是用旧的阶级对立社会中的眼光来看待今日的中国社会及其道德教育。这种从剥削阶级私有制社会中搬运过来的以个体为本位、从个人出发的教育理念,只能导致个人与他人疏离、与社会离心离德。对于那种大声疾呼“大力提倡个人主义”的德育理论,我们不能不保持警惕。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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