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平:中日关系能再一次跨越危机吗

刘建平:中日关系能再一次跨越危机吗

——“钓鱼岛问题”的温故与知新

日本流行着“中日之间不存在领土问题”的立场性“话语”,这种立场性“话语”试图掩盖“钓鱼岛问题”所内含的领土争议性质。中国必须通过严谨的学术研究、艰难的外交奋战,给以澄清。

2012年8月15日,从香港出发的民间保钓人士登上钓鱼岛,给中国媒体带来了强大的“成功”振奋。但随即,日本东京都等地方议员不顾政府禁令在19日也登岛宣示主权,中国保钓人士遭日本警方拘捕审讯、强制遣返,日本登岛者却等闲往返、体面自如。信息全球化时代不可遮蔽的视觉刺激,在中国社会造成了不可回避的挫折和焦躁感。

于是,“无政府主义游击登岛拉锯战”引发了两国相互抗议但相互不接受抗议的外交僵局,中国大城市再现愤怒示威的街头暴力,“海上战争”、“军事准备”之类“武装保钓”的国策论也越发盛行起来。早在2012年6月初,日本驻华大使丹羽宇一郎就预断中日关系将陷入“一场极其严重的危机”;现在,美国、俄罗斯的媒体和学者也开始议论中日战争的可能性了。

这场危机必然要归于战争吗?邦交正常化40年来一直周期性恶化的中日关系还能再一次跨越危机吗?中国到了必须拿出判断和决断的时候了。

问题是判断和决断的根据何在。不应像某些论者那样,或者持一种“唯我独尊”、“一枝独秀”之类脱离实际的世界观,或者搞日本“玩火自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之类虚构他者的“文革”式诅咒,而必须在实证的知识体系中进行有逻辑的思想整理。

懂得和平解决是国际道义制高点

首先,必须确认不以武力解决争端的国际政治规则。

无论是联合国宪章的明文规定,还是战后大国政治的事实规则,都不允许以武力改变统治边界现状。日本之取得“冲绳返还”,虽然在反法西斯同盟协议的意义上存在手续问题,但日美之间有条约形式安排;日本虽然复武扩军,日美同盟虽然威慑朝鲜半岛和台湾海峡,但属“文攻武卫”之外交运作范畴,并无直接诉诸武力改变他国统治边界的事实。新中国所经历的战争也大致可谓虽胜亦退,其后或以谈判解决,或仍继续搁置。

在中日关系的历史上,从1972年的邦交正常化谈判到1978年缔结友好和平条约,中国一直对日本倡导搁置“钓鱼岛问题”的主权争议,而且双方反复承诺:“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也就是说,中日两国处理领土争议性质的“钓鱼岛问题”,都不能以武力把独自主张的“固有领土”立场强加于对方。因此,和平前提下的外交交涉是保持国际道义立场和政治主导权的唯一选择,在这一方面,中国可以优先检讨的是:日本相关言动是否违背联合声明与和平友好条约,是否具有足以发动军事保卫、武装驱逐等“反侵略战争”的地位。

当然,日本启动把日韩岛屿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裁决的手续,具有牵制中国的“钓鱼岛问题”政策与“战争论”隔离的意味。但中国的媒体首先应该有足够的责任伦理和国际传播意识,避免被诱导作“中国威胁论”的口实。

尤其是某些专家所谓美国不会为日本“火中取栗”之类的文学想象,或许令人闻之大快,但从美日同盟政治的逻辑和美国的战争史事实而论,必须设想:一旦陷入实力决胜负的战争状态,美国能坐视在其承诺与日本共同守卫之地发生一场日本被打败的战争吗?

认清日本“文攻武卫”战略

其次应该了解日本的和平原则与外交谋略的两面性。

作为在美国单独占领“庇护”下的冷战政治盟友,日本一方面付出“基地痛苦”的工具成本,一方面争取到了在相当程度上逃脱战争责任和领土处分的工具利益。但战后日本经历了民主化改革,即使在国家利益本能的意义上乐于接受美国的诱惑,其社会思想的主流还是反战、和平的;无论1950年代的再武装化,抑或1990年代的海外派兵,都有美国推动而国内抵制的情节。并且从当前日本处理与邻国岛屿领土纠纷的事实来看,其对俄罗斯、韩国强势行动的反应极其冷静,贯彻着共同研究、外交谈判或者诉诸国际司法的和平原则,没有“硬碰硬”的言行。甚至2012年8月17日关于“香港活动家”登岛事件的内阁会议和8月21日关于日韩问题的内阁会议,都没有要求防卫大臣参加,官房长官的解释是:“以基于国际法的冷静、公正、和平解决为目标,现时防卫大臣没有必要出席。”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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