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之元:美国的“国有化”只能是暂时的?(2)

崔之元:美国的“国有化”只能是暂时的?(2)

保尔森的部长助理菲利普?施瓦格解释地很清楚:

“在考虑注资的条件时,一个重要的情况是在美国没有任何一个权威机构可以迫使私人机构接受政府的资本。这是一个严格的法律限制条件。政府可以接管将要破产的机构,但是只 能一个一个地接管,而不能整体接管,而且接管将要破产的机构与向一个健康的机构注资以防范未来可能的资产问题是不一样的。因此,为了保证注资能被广泛而迅速地接受,注资的条件必 须能够吸引他们而不是惩罚他们。在某种意思上说,这一定不能是“女高音”— 即不能是对银行的一个恫吓威胁;相反地,应当使得银行觉得这是一项有吸引力的交易、拒绝注资将是愚蠢的 (Swagel, 2009,第39页)。”

保尔森本人的解释是基本相同的。他说:“我们是在跟危机赛跑,希望能在银行倒闭之前强化它们。为此,我们的计划必须将状况良好的机构和病入膏肓的机构全部囊括在内。我们无权强迫 一个私人机构接受政府的投资,但我们希望区区5%的股息率(5年之后将提高到9%)会是一个难以拒绝的诱人条件(保尔森,2010,第307页)。”这里,保尔森指的是银行向政府支付5%的优 先股的股息。

有趣的是,保尔森的这个5%的政府优先股股息的主意是从两天前他和沃伦?巴菲特(Warren Buffet)的电话谈话中得到的(保尔森,2010,第305页);但他没有提到的是,巴菲特得到了比政 府更好的注资交易条件:“巴菲特通过谈判所得到的投资高盛(Goldman)或通用电气(GE)的回报率是10%,政府的5%的优先股股息率只是他的一半。此外,巴菲特的伯克希尔公司 (Berkshire)还得到了与其投资优先股价值相同的权证,而政府只得到了相当于其投资优先股价值15%的权证(Forsyth,2008) 。”

也许,这个对银行来说比较优惠的交易条件是保尔森必须支付的代价,以便使美国最大的九个银行都能接受“不良资产救助计划”的资本注入。芝加哥大学的彼得罗?韦罗内西教授 (Pietro  Veronesi)和路易吉?金格尔斯教授(Luigi Zingales)在评价“不良资产救助计划”的再分配方面的效应时,他们得出了如下结论:“‘不良资产救助计划’为这些银行的股东提供了一个补 贴,或者如权威人士所说的,是一个礼物。韦罗内西和金格尔斯估计,这个补贴大约在210亿至440亿美元之间。根据他们的研究,这些银行的债权人所得到的补贴更多,达到1210亿美元 (Veronesi and Zingales, 2010,第364页)。  他们进一步指出,如果美国财政部要求与巴菲特同样的注资条件对政府和纳税人都会更有利一些:

“仅仅在三个星期之前,当巴菲特投资高盛时他得到了好得多的注资条件:优先股带有一个10%的息票,还带有一个行权价格低于宣布注资之前的收盘价格8%的权证(而不是一个5%的息票,和 行权价格与宣布注资之前的收盘价格相同的权证) … 除了JP摩根(JP Morgan)和富国银行(Wells Fargo)(它们的收益是负的)外,政府可以得到30%到40%的收益(即390亿到550亿美元 的收益),而不是损失210亿和440亿美元。然而,与此相关的问题是,是否所有的银行都愿意接受这些条件(Veronesi and Zingales, 2010,第364页)。”

这里我们再次看到隐蔽的国有化的政治逻辑是如何需要巨额补贴来实现 — 韦罗内西和金格尔斯将其称之为“保尔森的礼物”。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大卫?维塞尔(David Wessel)将这 种国有化命名为“具有美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确实是一个令人感到惊讶的概念。

美国“不良资产救助计划”的监管机构,国会监管小组(Congressional Oversight Panel)所发布的数据明示了九大银行中的每一个银行从“不良资产救助计划”中得到的具体的补贴数额( 见表一)。

为什么美国的“国有化”只能是暂时的?

第一轮接受“不良资产救助计划”注资的九家金融机构包括四家美国最大的商业银行:JP摩根(JP Morgan),美洲银行(Bank of America),花旗集团(Citigroup),和富国银行(Wells Fargo) ;三家最大的投资银行:高盛(Goldman Sachs),摩根斯坦利(Morgan Stanley),和美林(Merrill Lynch);以及两家最大的托管银行:道富公司(State Street),和纽约梅隆银行。在 当时,这九家银行共拥有10.3万亿美元的资产,相当于美国银行系统全部资产的75%以上(Congressional Oversight Panel Report,2011年,第23页)。在对九大银行进行最初一轮的注资以 后,美国财政部在2008年11月和12月又在“有针对性的投资计划”(Targeted Investment Program)下分别购买了花旗集团和美洲银行200亿美元优先股以确保这两个银行的稳定。“有针对 性的投资计划”的目的也是将政府向私人银行注资,即“国有化”,的事实模糊掉。但是,“有针对性的投资计划”只用于了这两家银行。2008年11月,美国财政部,美联储(the Federal  Reserve),以及美国联邦储蓄保险公司(FDIC)联手又为花旗集团的资产提供了一个3010亿美元的担保。

美国政府在“不良资产救助计划”下向这些银行注资的规模,或者说这些银行“国有化”的规模,是巨大惊人的。但是,同样令人难以相信的是到2011年3月8日为止,不仅九大银行如数赎回 了政府所购买的优先股股票,而且其它707家参加了“不良资产救助计划”的银行中有145家也通过资本偿还或是其它政府计划,包括“社区发展资金倡议”(Community Development Capital  Initiative),的投资置换全额赎回了政府购买的优先股(Congressional Oversight Panel,2011,第55页)。这使得“国有化”确实成为暂时的,正如格林斯潘和保尔森所极力主张的。

我的问题是为什么“国有化”必须是暂时的?毕竟,是巴菲特向保尔森建议以优先股的形式向银行注资,而且巴菲特本人到目前为止还持有高盛的股票在等待更高的回报。我想如果我们设想 一下假如美国政府继续持有这九家最大银行相当大一部分的股票(请回想一下,在《巴塞尔协议I》所规定的“一级资本”中,政府通过“不良资产救助计划”已拥有一级资本的75%了),会 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我们可能能够体会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什么含义。

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定义为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占主导地位,其它各种所有制在市场环境中共同发展的一种体制。我在《近代中国》 (Modern China) 2011年第09期关于重庆实验的文章中提出;

“重庆实验表明公有资产和私有企业不是相互替代此消彼长的,而是相互补充和相互促进的。…当公有资产能够在市场中获得收益,政府就能够减轻私有企业和个人的赋税,从而实现公 有资产和私有企业的共同发展和相互促进。当全国的所得税税率是33%时,重庆只征收15%的所得税这一事实是很说明问题的(Cui, 2011, 第654-57页)。”

现在,我想问一下,如果美国政府并不将它所持有的美国国际集团(AIG)79%的股权全部卖出,而是保留了一部分(比方说,只卖39%的股权),那么我们是不是会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在美国出现了呢?

詹姆斯?米德的颠倒的国有化(Topsy Turvy Nationalization)

正如我在之前的文章中谈到的,重庆经验与197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同时也是1936年以来“自由社会主义”的倡导者,詹姆斯?米德的关键的见解是一致的。现在我想说明米德的“颠倒的 国有化”的概念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

米德所谓“颠倒的国有化”实质上是要将英国1945年的国有化的做法颠倒过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政府对钢铁,电力,铁路,和煤炭行业进行了国有化,但是英国政府并没有从国有化 中得到可以自由支配的利润;因为英国政府为了推行国有化方案发行了大量的国债以提高国有化的补偿标准,而国有化所带来的利润要用于支付这些国债的利息,即利润与国债利息抵消了。 因此,政府变成了所有者-经营者,但是没有得到收入增加所带来的利益(Meade,1993年,第95页)。换句话说,英国政府通过发行额外多的国债筹集资金以实现国有化。我们可以观察到, 在目前美国和欧盟的金融危机中存在着一个十分相似的过程。欧盟当前的危机显示出一个很清晰的形态模式,即主权债务与银行危机是联系在一起。其中的逻辑是:欧盟的银行危机需要一个 类似“不良资产救助计划”的政府注资,而政府只有依靠发行更多的国债来筹集资金。这就是纽约大学的维罗? 阿查里亚(Viral Acharya)和他的同事们所指的“一个双重债务积压的故事: 金融部门与主权信用风险的交叉”(A Tale of two overhangs:the nexus of financial sector and sovereign credit risks)(Acharya, Drechsler, and Schnabl, 2012)。

米德的“颠倒的国有化”计划包含下列几点:“国家不发行国债,而是拥有价值相当于一个国家的生产性财富的50%的国有资产。政府不亲自经营生产性财富背后的企业,而是如同持有私有的 信托公司和其它类似的金融机构的股权一样在竞争的股票交易市场上投资于这些生产性财富/企业(Meade, 1993, 第94页)。”“颠倒的国有化”的要点是能够获得两大益处:其一,政府可 以用股权投资所得到的收益建立一个“社会分红基金”(social dividend),“社会分红基金”通过向每一个人发放最低收入能够为劳动力市场添加额外的灵活性(Cui, 2005)。其二,政 府可以从她所部分拥有的企业的微观管理决策中解放出来。米德承认“这种‘颠倒的国有化’的过程对于已负有巨额国债的西欧资本主义国家来说会遇到难以应付的财政负担,而在东欧的社 会主义国家中只要不将所有的有盈利的国有资产都卖给私有部门就可以实现这一目标(Meade,1993,第201页)。”现在看起来,我所设想的“假如”美国政府继续持有一部分通过“不良资 产救助计划”而购买的金融机构的股权,也不是太不着边际的。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曾经说过,重庆实验可能可以解释为是“马克思+里根”:马克思的公有制,里根的低税收。我是否可以进一步发挥为:“马克思+里根=米德”!

我希望这篇短短的注记可以引起更多人对米德感兴趣,也许这最终将有助于我们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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