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压力维稳的困境与出路(3)

当前压力维稳的困境与出路(3)

如何建立中国社会的韧性稳定

在一个日益开放和民主的国家,要想得到真正的稳定,是无法依靠计划经济时期的强制与高压手段的。在社会冲突敏感期,维稳不仅需要执政智慧,更需要与社会发展阶段相吻合的新的稳定思维。

第一,维权是维稳的前提和基础。解决维稳问题,最重要的是处理好政府维稳与民众维权的关系。从本质上来看,二者并不矛盾,维权是维稳的前提和基础,维权的过程就是维稳的过程。维稳只有建立在对民众的基本权利得到确认与保护的基础上,才可能是稳固而长久的。如果为了维稳不惜侵害民众的基本权利,这样的稳定只能是暂时而脆弱的。在当前中国,维稳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分配体制,这需要首先解决利益均衡和利益表达问题。尤其是在当下的中国,民众的权利意识正随着权利话语的凸显以及维权事件的频繁发生而逐渐觉醒,如果能在此关键时刻抓住机会,建立健全制度化的维权机制,畅通公民的利益表达渠道,提高底层劳动者尤其是弱势群体在利益综合以及政策制定中的博弈能力,一定能够尽快实现真正的和谐稳定。因为,只有建立制度化的、完善的利益诉求机制,才能更好地维权,从而才能更有效地维稳。

第二,变刚性稳定为韧性稳定。当前,中国的法律文本并不落后,但在现实中往往难以落实,甚至被层层的条例、细则、办法和“红头文件”等稀释,有法不依的情况比较严重。为了解决目前的压力维稳机制,需要适时推进一些重要的制度变革和制度建设。在笔者看来,首先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社会改革,以使“刚性稳定”转变为“韧性稳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分配体制,让社会各阶层真正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改变目前的行政压力体制,建立县级政治分权,并通过司法改革,树立国家的法制权威,让宪法成为社会稳定的基石。目标是使中国县政建立在行政分权和政治分权基础上的民主自治,以此来解决威权政治的缺陷,使政治体制增加韧性。与此同时,国家还应该充分满足民众的参政意愿,切实保障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这也是每个公民享有的基本政治权利;改进和完善政治制度,真正落实宪政体制下的公民权利,把公民的利益表达纳入体制内,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靠保障。

第三,变静态稳定为动态稳定。对于“动态稳定”与“静态稳定”的差别,政治学者俞可平解释说,“静态稳定”就是禁止做什么,比如老百姓有什么不满,禁止他表达,也就是以堵为主;而“动态稳定”就是有不满说出来,如果有道理就赞成他,并进行制度调整,即以疏为主。

目前,中国的社会稳定状况是典型的以压和堵为主的静态稳定,这种压力维稳是短期的,不具备长期的持续性。执政者不可能在长期掩盖和回避矛盾中获得长治久安,大量矛盾的累积可能会导致深远的社会问题。当前,民众的权利意识正在逐渐觉醒,但缺乏真正代表他们的利益表达机制,民众的谈判能力弱小,还经常受到权力、资本拥有者等强势群体的侵害。在这种情况下,民众的不公正感和被剥夺感可能成为诱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因此,要解决目前的压力维稳机制,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利益诉求机制,建立一个社会安全阀机制,让民众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让社会情绪得到宣泄,否则就会形成“蝴蝶效应”。

第四,变“维稳”为“创稳”。当前,社会矛盾的累积已经达到非常严重的程度。与其在压力的逼迫下进行改革,不如主动解决社会矛盾,消解社会压力,通过政治合法性建设,建立真正稳定的社会秩序。为此,政府以及各级行动主体需要树立科学的维稳思维,变被动“维稳”为主动“创稳”。这首先要突破简单理解“稳定压倒一切”的思维定式,改变那些不计成本和后果、一切都要为稳定让路的做法。走出这种思维定势需要新思维。面对目前的社会稳定问题,社会需要理智,执政者需要智慧,研究者需要品格。尤其是政府官员在对待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问题时,一定要公平公正、及时合理地解决,坚决杜绝敷衍塞责、滥用职权等不当行政行为,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达到主动“创稳”的效果。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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