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提低”,二要“调高”,三要“促中间”

一要“提低”,二要“调高”,三要“促中间”

为实现收入翻一番,政府会做哪些工作呢?我想引用我们劳动工资研究所老所长苏海南先生的成果,他说主要是在收入分配上,一方面要提低,一方面要调高,还有一方面是促中间,基本上经济发展了,中间一般人的收入自然跟上。现在的焦点,一是低的收入,二是高的收入。

为实现收入翻一番,政府会做哪些工作呢?我想引用我们劳动工资研究所老所长苏海南先生的成果,他说主要是在收入分配上,一方面要提低,一方面要调高,还有一方面是促中间,基本上经济发展了,中间一般人的收入自然跟上。现在的焦点,一是低的收入,二是高的收入。

提低的方面,大概有四个工作:

一、普遍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原来农民的收入是非常低的,所以下一步仍然有非常艰巨的任务,就是普遍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

二、提高城乡贫困居民的保障标准,现在我们国家扶贫标准已经提到了2300元,接近国际标准,今后国家还要逐步上调到世界银行每天1.25美元的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失业保障标准也都会适时提高。

三、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我们国家现在已经实现了八连调,连续八年都上调退休工资,现在基本上翻一番,应该说尽管这么调,但是横向比较,这部分群体的收入还是比较低的。今后要考虑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因为现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还是与企业退休金存在着不小的差距,这一块也仍然是我们政府工作的重点。

四、提高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一线工作者的收入。工资劳动者中,这部分人群的收入一直偏低。加强培训、推进集体协商和促进工资增长的同时,有必要改善这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帮助解决融资难,中国银行副行长已经表示,要分批进行地方金融体制改革,相信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很快会得到改善。同时,加大减免税费这部分企业的力度,让这些企业能够生存发展,有能力给员工涨工资,这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政府直接能够做到的。所以说,这些方面将来会是我们工作的重点。

调高方面有三点:

一、调节部分垄断行业,部分行业工资收入,标本兼治,打破垄断,资源分配上向公平公开发展,避免有人轻易以低价甚至无偿占有资源获得暴利,在这个基础上,用经济手段调节它的较高收益或者说超高收益,然后再去调控薪酬总额和水平的过快增长。

二、调节部分高管的偏高收入,为什么加一个偏高?有一部分人是正常的高,不在我们调节范围之内。但是,近些年来,部分高管的薪酬制定存在水平偏高的问题,国家对央企负责人的薪酬管理正在制定一系列的规范,主要是一些地方国企和某些央企二三级的工资,这应当是下一步规范的重点。而且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确定机制,也应该更加完善,内部制衡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确定过程应该更加公开、透明,要做很多的努力,这也是可以做到的。

三、调节某些社会群体的偏高收入,首先要加强银行的监管,财务会计制度的管理,摸清收入底数,同时规范他们的灰色收入,打击非法收入,在这个基础上通过个人所得税调节过高收入,条件具备的时候,开征房产税、遗产税、赠与税,来增加对于过高收入的调节。

责任编辑:杨婧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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