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中小企业的健康成长

为了中小企业的健康成长

“财政部、司法部面对面地给中小企业讲解财税法律政策,我们感到十分温暖。”北京德宝商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建军对记者说。

12月5日,由财政部、司法部共同组织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财税法律政策宣传活动”在北京市亦庄开发区举办。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祝向文表示,两部门共同组织此次活动,给中小企业送去法律知识讲座和书籍,直面为中小企业服务,旨在让中小企业更好地学好法律、用好法律,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占到全国企业总数的99%,为社会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创造了75%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贡献了60%以上的GDP和50%以上的税收。但和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处于弱势,资源配置存在一定程度的市场失灵,社会公共服务缺失,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财政部企业司巡视员陆庆平表示,中央财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重要的政策目标,逐步形成了以财政资金支持、税收优惠、清理收费、政府采购、财务会计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财政政策体系,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资金规模由最初的10亿元快速增加到2012年的141.7亿元。同时,不断丰富政策内容,改进支持方式,由直接资助中小企业,逐步扩大到鼓励担保机构、创投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改善服务环境,扩大政策受益面。

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专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如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税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半计征企业所得税;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纳税人的征收率自6%和4%统一降至3%等。

此外,为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取消清理了部分涉企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从2012年2月1日起,取消253项各省(区市)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从2012年1月1日起三年内,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22项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中小企业代表纷纷表示,他们会努力学好、用好财税法律政策,促进企业健康成长,为经济发展再建新功。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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