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闭幕 罗志军主持

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闭幕 罗志军主持

11月29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南京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过了《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批准了《南京市汤山旅游资源保护条例》、《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无锡市发展规划条例》、《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公路条例〉的决定》,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江苏省2012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通过了召开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会议决定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明年一月在南京召开。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罗志军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罗志军对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他说,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继往开来、团结奋进的大会,对于团结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推进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中央和省委已经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全省上下正在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机关,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紧紧抓住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深刻领会和把握报告的主要内容,加深对报告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部署的认识和理解,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聚焦点、着力点、落脚点,力求学得更加深入、领会得更加透彻、贯彻得更加自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罗志军指出,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与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战略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丰富提升“两个率先”目标内涵,完善拓展“八项工程”工作部署,与时俱进创新思路举措,以实施“八项工程”的新探索、新实践、新成效,推动“两个率先”不断取得新进展。省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履行职能作用,把各方面的创造热情充分激发出来,团结、动员和依靠人大代表和全省人民同心同德、合力奋斗,把各项事业发展提高到新水平,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江苏展现出蓬勃生机。

罗志军强调,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行了深刻阐述,作出了全面部署。这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全面把握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按照十八大提出的要求,紧密联系江苏推进“两个率先”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深入思考和认真谋划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思路和举措,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罗志军说,本次常委会会议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开创江苏“两个率先”新局面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是我省首部结合立法后评估启动立法的项目。条例适应我省道路运输业快速发展的实际需要,对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的经营和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对于依法规范道路运输市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努力构建高效便捷、安全可靠、绿色环保、规范诚信的道路运输服务体系,促进我省现代道路运输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修订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根据物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对社会关注程度高的有关问题作了明确界定,对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与现代城市管理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新体制,推动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总结我省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践经验,对残疾预防和康复、残疾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及无障碍环境的规划与建设等进行了规范,有利于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修订后的《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职责,完善了相关规定,对于加强我省动物防疫管理,促进养殖业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具有积极意义。会议通过的法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委员会要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集中宣传工作,使这些法规在我省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罗志军说,会议审议并批准了2012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这次省级财政预算调整,贯彻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了对保障改善民生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支持力度,符合中央精神和我省实际,是必要的、及时的。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抓好预算执行工作,确保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同时要按照十八大的要求,加快建立财政全口径预、决算制度,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基础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基础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基础战略的重要任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加大教育改革力度,加快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全国一流的基础教育。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就基础教育工作中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有质量、有深度,反映了社会关注的热点,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期盼。会后,请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和询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祥国、李全林,副主任柏苏宁、赵龙、丁解民、朱龙生,秘书长仇中文出席会议。副省长傅自应,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省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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