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对生态文明的理解(2)

马克思、恩格斯对生态文明的理解(2)

坚持科学发展,构建生态文明,表明我们对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承担起了自己的历史责任

就一个社会的和谐来说,当然存在多种需要协调的关系,但归根到底,无非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就这两方面来说,人与自然、与环境、生态的和谐更具有根本性。它是整个社会各种因素协调的基础。

从1972年斯德哥尔摩世界环境大会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其后1980年联合国制定的《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明确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到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发表的《里约热内卢宣言》、《21世纪议程》等5个文件,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这一切说明: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的全球视野和世界主义的胸襟已经越来越深入人心。置全球价值于不顾,眼睛只盯着本地区的发展,甚至向不发达国家和地区转移危机的生态霸权越来越遭到世界人民的谴责。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爱护地球这个我们共同的家园,越来越成为一个超越国界、超越种族、超越信仰的人类共同价值观。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经过了曲折发展的过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虽然消除了资本追求利润冲动下对自然的掠夺,但由于我国正处于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期,为了追赶发达国家,我国长期沿用的传统扩大外延的粗放型增长模式,以资源换增长,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生态环境的恶化,生态系统呈现出由结构性破坏向功能性紊乱演变的态势,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愈来愈面临资源瓶颈和环境容量的制约,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之间已经出现“新结构危机”。因此,高度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重视环境和生态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问题,不仅是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更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和基础,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和重视。

我国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就制订和通过了《中国21世纪议程》,提出中国特色的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1997年,可持续发展与科技兴国战略一起写进了党的十五大报告。党的十六大报告更是把科学发展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中指出了坚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明确提出“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人、社会和自然的和谐发展”;十七大报告中提到:“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并强调要促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科学发展观是面对现实挑战作出的理论选择,同时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处在大规模的经济恢复发展时期;改革开放之初,我们提出“发展是硬道理”,把生产力的增长放在第一位;可是到了今天,生态文明问题日益引发关注,这就为我们将其纳入我们的理论体系打下了基础。这不仅是对现实挑战的理论回答,同时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生态自然观的继承和发展。

十八大报告中强调:“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这充分表明我们对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承担起了自己的历史责任。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