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乡县新农保样本:互助幸福院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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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乡县新农保样本:互助幸福院养老

核心提示:调研组发现,2011年由本报深度版披露的捆绑式参保,导致老人为子女缴纳新农保情,已于2012年取消,而肥乡县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养老模式,也对未来的新农保全国普及有所参照。

身为河北省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县,邯郸市肥乡县于2011年6月21日开始新农保试点,而因肥乡县首创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当年9月,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致信肥乡县委书记宋仁堂,称肥乡做法“为全国趟出了路子,做出了表率”。

一年之后的7月24日~8月4日,由《第一财经日报》支持,河北工业大学调研组前往肥乡县,并通过访谈、问卷(发放450份问卷,有效问卷432份)等方法对新农保再次调查。

调研组发现,2011年由本报深度版披露的捆绑式参保,导致老人为子女缴纳新农保情况(参见本报2011年7月28日报道《新农保试点大提速:制度性缺陷待补》),已于2012年取消,而肥乡县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养老模式,也对未来的新农保全国普及有所参照。

了解肥乡县

肥乡县位于河北省南部,是一个以种植业为主的平原农业县,全县辖2镇7乡,265个行政村,面积502平方公里,人口36.8万,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4.38万。肥乡县是河北省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县。

肥乡县的新农保试点工作始于2011年6月21日,新农保政策初期预定参保率达到90%以上,试点工作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县经济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除大力推进新农保政策外,肥乡县早在2008年就开始着手解决本县农村的养老问题。2008年初,肥乡县以“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为原则,开始探索“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的农村养老模式。

2012年7月24日到8月4日,调研组在肥乡县开始了为期12天的实地调研活动。调研以每天一个行政村,四分之三的时间用来做问卷调查,剩余四分之一的时间到互助幸福院访谈的方式而进行。

在肥乡县,调研组发现,除实施新农保政策外,肥乡县首创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养老模式更是重要的一个环节。

截至2012年6月,肥乡县新农保参保人数19.98万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4.34万人,参保率为92%,低于邯郸市95.45%的参保率。2012年6月,肥乡县共发放养老金267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2年7月起,肥乡县已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开始实施养老保险的城乡并轨,并成立肥乡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来推行。

肥乡县试点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并结合该县的情况,贯彻新农保遵循“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

肥乡县规定: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行政区域内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的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组成。

而个人缴费档次,设立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共10个档次,采取按年缴费的方式缴费。

肥乡县财政为参保农民进行缴费补贴,每个缴费年度每人30元。有条件的村集体可对参保人提供集体补助,数额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对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对重度残疾人(1~2级),肥乡县政府为其每年代缴81元养老保险费,其余由自身筹集,例如若参保最低档次的新农保,重度残疾人只需个人缴纳19元,参保200元档次的个人只需缴纳119元,以此类推。

上述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等资金来源均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由肥乡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为参保人建立。到达年龄后领取的养老金则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2011年新农保制度刚开始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要求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该参保缴费。

自2012年,这种捆绑式缴费的家庭联动制度已经取消,解除了隐蔽的强制性和新农保制度“自愿参保”规定的矛盾,解决了子女与父母之间存在矛盾导致老人无法领取养老金的问题。

新农保全解析

实地调研过程中,调研组共发放450份问卷,收回问卷432份,其中有效问卷398份,问卷有效率达到92%。

调研组随机选取了屯庄营乡、元固乡和肥乡镇三个乡镇,在此基础上每个乡镇又选择了两个行政村进行深入调研,分别为邓庄村、程寨村、王庄村、三里堤村、勒马台村、前屯村。

调研组发现,经济发展水平对新农保参保率的影响十分显著,元固乡的经济发展水平在所调研的三个乡镇中最高,其村民的参保率也最高,而其中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三里堤村,在新农保政策实施首年就实现了97.3%的参保率,且2012年该比例将达到98%,真正实现了新农保全覆盖。

整体而言,肥乡县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普遍不高。46.2%的被调查者的家庭收入在2000元~3000元之间,家庭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只有32%,调研组访谈得知,多数被调查者反映其家庭收入只比3000元略高。

45%的被调查者既有工资性收入又有家庭经营收入,29%的被调查者的收入来源只有家庭经营收入,主要是种植、养殖收入;21%的被调查者纯粹依赖工资性收入,主要来自于外出打工的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在肥乡县农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微乎其微。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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