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乡县新农保样本:互助幸福院养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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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乡县新农保样本:互助幸福院养老(2)

核心提示:调研组发现,2011年由本报深度版披露的捆绑式参保,导致老人为子女缴纳新农保情,已于2012年取消,而肥乡县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养老模式,也对未来的新农保全国普及有所参照。

通过统计,调研组发现肥乡县农民对新农保政策的了解程度不是特别高,对该政策完全了解的只占被调查者总数的11.3%。

调研组发现,大多数村庄只是通过村里的大喇叭广播与新农保相关的信息,多数情况下只是通知村民缴纳保费,更有村庄连投保档次也未说明,直接要求缴纳100元。这些做法严重限制了村民对新农保政策的了解程度。

调研发现,村委会的大喇叭广播是村民了解新农保政策的主要渠道,88%的村民只通过这种渠道获得相关的新农保信息。也有部分村民是通过村干部的入户宣传获得新农保信息的。

报纸、收音机、电视等媒体在新农保宣传上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很少有村民通过媒体渠道获得相关信息,此外,村民及其与亲戚朋友之间很少交流与新农保相关的政策信息。

根据调研统计,年老后生活有保障是村民参加新农保的主要原因。此外,有些村民参保是受到亲戚朋友的建议,中央政府对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补贴也是部分村民参加新农保的原因。

由于2011年肥乡县开始实施的新农保政策要求只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缴纳保费,家中60周岁以上的老人才能领取基础养老金的规定,使得约有27%的村民为了让家中老人领取养老费而参加新农保。

在我们的调研中,不参保的村民人数较少,不参保的主要原因是不知道有这个政策,这也反映出肥乡县的某些村庄对该政策的宣传存在问题。另外不参保村民给出的解释是生活困难,不能支付最低保金。

在养老方式选择上,土地养老是村民首选的养老方式,有77%的村民打算依靠土地养老。分别有75%和72%的村民选择参加新农保养老和依靠子女养老,依靠自身储蓄和商业保险养老的人数较少。

这反映出肥乡县村民依然秉承着土地养老和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受县经济发展水平和自身收入较低的影响,依靠自身储蓄和商业保险养老的人并不多。

因肥乡县2012年新农保缴费工作刚刚开始,所以调研组以上一年的缴费标准划分缴费档次。就缴费档次看,绝大多数村民选择了投保最低档次的新农保,占调研总数的87.3%。

就选择投保档次的原因看,多数人考虑了日后每个月发放的养老金额,持此观点的有86.6%。政府或村委补贴的标准、自身经济状况也是影响村民选择投保档次的原因,但只有少数人选择这两个选项。

肥乡县新农保实施1年多来,对农村居民的养老压力是否有所缓解呢?调研数据显示,有59%的调研对象将票投给了“非常赞同”和“赞同”,可见,肥乡县农民对新农保对缓解养老压力比较认可。

而认为新农保对缓解农村养老压力作用不大的调研对象则表示,需要肥乡县进一步提高新农保政策对农民的福利。

在新农保发放方面,肥乡县基本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有96.3%的被调查者认为新农保养老金达到了按时足额发放。

强制参保情况在肥乡县鲜有发生。就参保障碍而言,在可说明的理由中,收入水平是肥乡县农民参加新农保的主要障碍,29.5%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这一选项。还有14.9%的被调查者认为对新农保制度了解不够限制了他们的参保行为。有一半的被调查者不能明确说出参保障碍。

农村互助幸福院模式

肥乡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有4.38万人,其中无儿无女的“五保”老人、鳏寡独居的空巢老人、因子女常年在外打工等原因的留守老人共1.3万人,占全部老年人口的31%,养老问题成为一大难题。

对于上述难题,肥乡县建立了“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的养老模式——农村互助幸福院以解决问题。

早在2008年,肥乡县就开始进行试点。2008年初,肥乡县以“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为原则,在全国率先探索“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的农村养老模式。

肥乡县前屯村2008年8月首创了全国第一家农村互助幸福院,前屯村也被确定为河北省“农村空巢老人帮扶工作试点村”。2010年肥乡县互助幸福院发展到6家,2011年又陆续有多家互助幸福院接纳老人入住。

2012年,河北省委、省政府1号文件把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列入“幸福乡村计划”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要加快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2012年实现全省40%的覆盖率。

截至2012年7月底,肥乡县下辖的265个行政村已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249家,实现了所有村庄互助幸福院的全覆盖(含人数较少的几个行政村共建一所互助幸福院)。肥乡县将在全县建成60家示范性互助幸福院,到“十二五”末建成高标准农村互助幸福院150家。

在互助幸福院里,老人们居住的地方有空调、电视、健身器材,还有小菜园等,平常在一起吃饭、一起聊天。过年的时候老人们喜欢在幸福院一起过年,好多子女们来幸福院陪老人们一起过新年。平常也会有很多子女来争相看望老人,还有孙子孙女们来送新鲜的蔬菜。

调研组发现,互助幸福院的本质,是以集中居住的互助养老模式取代分散居住的家庭养老模式,兼具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特征,用较低的成本保障了农村独居老人各项基本要求。

在该模式中,每个村中年满六十岁的孤寡无疾病老人都可入住幸福院,在生活上相互帮助,互助幸福院的名字由此得来,其建院原则为:村级主办、互助服务、政府主持、群众参与。

肥乡县对互助幸福院实施奖励政策,共分为新建、改建和租用三种情况。

对于新建幸福院,达到一级标准的县财政给每院奖补10万。利用村现有集体房屋改建的且达到一级标准的每院奖补5万元。租用村民闲置房屋组建互助幸福院并经验收合格的,每院奖补0.5万元。

县财政对幸福院的生活基本设施和添置日用品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入住10~20人的幸福院,一次性补助资金5000元;对于入住20人以上的幸福院,在上述5000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人补助1000元。

此外,县财政每年对每位入住互助幸福院的老人补贴350元,日常运营经费不足的,由所在村自行筹资解决。据了解,要维持互助幸福院的日常运营,每年需要为每位老人投入2000多元,主要用于水、电、暖气费用等。

(河北工业大学调研组成员:刘沛、徐琳、王建岭、王晓朋、路项媛,指导教师:胡建梅)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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