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遏制恶意欠薪 保护弱势群体

法律遏制恶意欠薪 保护弱势群体

近日,最高法发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解释。与以前“恶意欠薪入刑”的原则性规定相比,这一司法解释明确了定罪量刑标准。定罪标准清晰量化,只要严格执法,恶意欠薪行为就有望得到遏制。

恶意欠薪是极其恶劣的行为。用工付酬天经地义,有些“黑心”老板雇工却不愿给工钱,要么耍赖拖拉,要么逃之夭夭。务工者辛苦劳作,每笔血汗钱都可能关系着全家的生计。没了这笔钱,他们的生活可能失去着落,情绪一激动很容易走极端。这些年,各种讨薪案例不时冲击人们的眼球,诸如“下跪讨薪”、“跳楼讨薪”、“绑架讨薪”,就是被恶意欠薪逼急了不得已为之。显然,恶意欠薪激化了劳资矛盾,给社会埋下了不稳定隐患。

恶意欠薪屡禁不止,不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更有法律和机制的因素。一些雇工者过于贪婪,知法犯法,唯利是图,是造成该现象的直接原因。而更为深层次的,仍是法律和机制方面的不足。简单、笼统的法律法规,还不足够给弱势群体有力的法律支持,执法者缺乏可操作性的执法依据,治理起来显得乏力。

此次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厘清了术语界定,明确了劳动报酬包含的内容,细化了“数额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标准,无疑是把法律之网织密了,把“黑心”老板总想钻的空子补上了。不过,在事后追究机制上下工夫,只是完善了机制的一环,要形成完整的劳动者权益保护链,我们还需要从源头及其他各个环节进行探索。比如,确立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可以对劳动者法律法规的培训常态化、普及化,出台措施激发劳动调解、劳动仲裁等有关组织的工作热情等等。

体制机制再完善、法律法规再细化,有关部门如果监督和执行不到位,一切都将流于空文。法律条文要化为保护弱势群体的利器,最终仍要靠严格的执法来实现。期待执法部门拿出切实的行动,坚决遏制住恶意欠薪行为,还遭恶意欠薪的务工者一个公道。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