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官员财产公示样本

发展中国家官员财产公示样本

在有关国际组织的“清廉指数”排名中,东南亚及拉美一些国家的排名并不高,但在这些国家“当官”,大多都要过财产公示或申报这一关。总有人说,在一 些发展中国家,很多反腐措施情况“形同虚设”,但实际并不完全如此:因财产公示制度被拉下马的官员政要有菲律宾“第五号人物”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巴西参 议长和总统府民事办公厅主任、泰国卫生部长等人。在这些发展中国家,财产公示制度的推动都有法可依,随着社会的发展,相关措施的落实也有媒体和民间各种力 量的监督。

财产公示制度和申报细则真不少

“我们誓以至诚,遵守法律,毫无保留地为民众服务。如违反誓言,愿受天上神仙和有神灵物毁灭,让我们被击毙,遭雷劈,遭老虎咬死,家人分散,来世五 百代遭受痛苦。”据说,这是柬埔寨官员申报财产时必须发下的毒誓。2010年,柬埔寨国会审议批准的《反贪法》第17条规定,议员、政府成员、国家反贪腐 机构官员、公务员、军警、司法官员、各政党领袖等均为申报财产对象。上述人员在就职或卸任时,必须向反贪机构申报其在国内外的财产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 没有按时申报财产和债务的官员将面临1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并处约25美元到500美元的罚款。

在东南亚国家,近年来确实出现因未按期公示财产而被判刑或落马的官员。2008年2月,新上任的泰国卫生部长猜亚因没有按照宪法,在任职一个月内申 报个人全部财产而丢官。猜亚任职两个月后,才公示妻子持有的约55万元人民币股票。受理猜亚等官员财产申报的独立机关是泰国预防与惩治腐败委员会。1月 29日,记者联系这个反腐委员会负责财产申报部门的一名官员,他介绍说“按法律规定,委员会有权对全国几十万官员进行财产调查,但目前规定必须申报的主要 为重要岗位官员,约有四五千人,包括总理、部长、政府顾问、议长、省长、市长、县长等中央和地方政治家,也包括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各军种司令、各部 次长、厅长、海关、税务、警长、董事长等政府高层公职人员和国营机构高管。”对其他下级官员,如果有贪污腐败的线索,反腐委员会将随时介入调查。泰国官员 分为13个级别(13级最高),目前必须申报者一般为9级左右、并且担任重要岗位负责人的官员。这位官员表示:“对于财产申报的资料,也分两种情况进行处 理,政治家包括内阁、议员等财产申报对社会公开,其他高层公职人员不对外公开,由反腐委员会进行调查。”在该委员会网页上,可以查询必须申报财产的官员范 围、申报程序和地点、司法依据、惩戒措施等内容,还有申报表格供下载。

菲律宾涉及官员财产公示的法规有很多。现行的1987年菲律宾宪法第17章第11条明文规定,所有政府官员和员工,不论是正式或临时工,都必须提交 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报表,军政高层的申报还应依法向公众透露。1989年,菲律宾《政府官员、员工行为和道德标准法典》第8章规定,政府官员必须在任职后 30天内以及之后每年4月底前、离职后30天内提交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报表。报表涉及配偶及跟他们住在一起的未满18岁未婚子女的相关资产。提交的报表需 保存10年。按照这些法规,官员的“灰色收入”也应公开。

巴西议会2011年通过的《清廉档案法》规定,凡故意隐瞒财产、逃税漏税者不得参加政治竞选。新闻媒体可向选举法院了解有关参选人财产申报的情况, 因此,参与政治选举的官员及其家庭财产都是公开的。2012年,巴西政府决定上网公布所有联邦政府公务员收入情况,其中包括总统、副总统、部长、议员、联 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等。上网公布的收入包括公务员的工资、加班补贴、出差补贴等。上网公布的法规刚实施时,曾受到议员以及议员助手的抵制,认为这是侵犯个人 隐私权,也有一些公务员担心自己的收入在网上“晾晒”会被犯罪分子“盯上”,增加不安全感等。经过一段时间的公开辩论,最后议会参众两院同意将议员的收入 情况在网上公布。

各界监督配合财产公示

尽管有“毒誓”也有相关法律,但柬埔寨官员的首次财产申报并不顺利。2011年4月,柬24854名应申报财产的官员只有10人向反腐败机构延期申 报。这次申报范围包括土地、房产、珠宝、黄金、车辆、商业活动中的自由资金及借贷等。按规定每两年申报一次,第一次无须申报财产来源,第二次开始要申报来 源。申报文件列为机密文件。

即使如此,柬埔寨在“国际透明”组织公布的《2012年贪污腐败印象指数》排名中依旧落后,在涉及的176个国家和地区中,柬埔寨的廉洁程度排第 157位,美国国际开发署长期资助柬埔寨经济学院研究柬埔寨的腐败问题,其发布的相关报告也认为,柬埔寨的腐败问题并不会因为有《反贪法》而得到根本改 善,原因是官员财产申报不透明,不透明就意味着官员不想接受社会监督。柬埔寨反腐败机构主席翁仁典表示,腐败问题已经制约国家经济的发展。2012年9 月,该机构收到近800起与腐败相关的举报但只调查了约250起,逮捕极少数涉案人员,因此也受到很多人的指责。

“透明国际”组织柬埔寨执行董事郜布烈告诉记者,尽管政府制定财产申报程序是为了反贪腐,但缺乏透明使其变成一套无效的防腐措施。相反,它还可能帮 助腐败者透过司法漏洞逍遥法外。部布烈举例说“一个官员可以申报100万美元的财产,而实际只有50万美元的贿赂还有什么问题?没有人知道官员到底有多少 钱,制定申报制度的人可以说这关系到官员个人的安全问题。”

对民间的质疑,柬埔寨首相洪森的助理温沙莫告诉记者,柬政府很清楚目前的境况,所以在依法坚持财产申报制度的同时,也努力与国际非政府组织、媒体及民间展开对话,以寻求遏制腐败的有效途径。

在泰国、巴西等国,媒体也担当着重要的监督角色,揭露出一系列的政治贪腐、官僚渎职案件。2011年6月,巴西媒体公布时任巴西总统府民事办公厅主 任帕洛西在圣保罗市买下一栋房产,但房价远高于他的经济能力,由此,要求帕洛西“解释清楚”。“说不清楚”的帕洛西在媒体的穷追不舍下,只能辞职,接受司 法调查。2007年,巴西时任参议长雷南因养情妇和私生子的资金来源可疑被媒体曝光而落马,原来他靠的是一家私人建筑公司的贿赂。去年5月29日,菲律宾 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科罗纳被媒体披露未如实申报资产,后被参议院弹劫下台。科罗纳成为菲因违反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报表法规而被革职的最高级官员,他是仅位 于总统、副总统、参议长和众议长之后的“第五号人物”。科罗纳涉及隐瞒的银行外汇款项高达240万美元。

财产公示,好法规更需好执行

印度政府施行与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相关的法规比较早。1961年,印度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案》规定,所有公民必须申报个人所得并据此缴税,公职人员 的工资都被转入银行账户,政府则根据纳税来监控官员资产。但该项制度的落实一直遭遇阻力。2011年3月,印度比哈尔邦政府约7万名官员没有按期限申报财 产,这让该邦首席部长十分为难。同年,印度爆发大规模“反腐败绝食抗议”,总理辛格迫于压力,要求部长以上的官员申报个人财产,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当然, 此事也是“雷声大、雨点小”,这些高宫的资产数月之后才公开。印度媒体认为,行动缓慢是让这些高官有足够时间粉饰账面资产。有分析认为,印度的这种公示实 际意义不大。被公示高官的数量太少,也都是执政联盟的盟党所出任的中央政府部级以上的职务,总共就百十来人,这与民众的期望值相去甚远。事实上,印度官员 财产公示,也是“只看不管”,可以让民众知道这些高官有多少资产,但这些钱到底是从哪来的,民众就无权过问了。

根据印度中央调查局2012年初的统计,印度是海外避税天堂黑钱的最大拥有者,数额超过5000亿美元。在瑞士银行存款中,印度人的存款总量也最 多。《个人所得税法案》颁布半个世纪以来,并没有在官员资产监管中起到多大作用。印度媒体就曾调侃,腐败官员和逃税商人总有办法避开监管,他们绝不会把钱 放在可以被监管到的地方,除将资产转移到海外,他们还喜欢把大量现金藏在家里,当你看到官员和富人家门口有很多保安时,应意识到,这不是摆威风,而要是真 的在守护一个金库。

在发展中国家,涉及官僚权势阶层的改革制度必须有决策者的勇气与社会舆论的推动。韩国之所以能把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推行得比较好,除最初金泳三等领导 人有魄力外,也与韩国人在反腐上不虎头蛇尾有关。相比,印度、泰国、菲律宾等国的官员腐败现象并没有因财产公示而明显减少。泰国国家行政学院政治系教授派 汕认为“泰国的法律很好、很健全,但在执行法律上存在缺陷。”2012年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四次会议上曾高票通过《反腐败法(修正案)》,但该法针对官员 财产申报和公示的条款很模糊,比如官员如何申报、谁来审查等。根据该法规定:官员定期向所在机关或组织公布,这就相当于领导干部向自己领导下的机关申报, 再由自己的下属部门来审查。因此,有越南网民表示,它的效力可想而知。

中国一名研究亚洲国家政治的学者刚从菲律宾考察回来,他认为腐败问题在这个实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国家依然严重。他30日告诉记者,发展中国家仍处 于工业发展阶段,也是腐败高发期。从这些国家的情况看,不要把官员财产公示炒成“灵丹妙药”或“反腐利器”,要把它当成一项反腐措施,建立起社会诚信。

在柬经商多年的一名华商认为,那种说财产公示等反腐措施在东南亚国家形同虚设的说法是不对的。现在柬埔寨官员很害怕被举报,不管是谁,一说反贪机构都会心有余悸。中国可以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按部就班地进行。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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