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科学表述的几点思考(3)

对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科学表述的几点思考(3)

四、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科学表述:多党合作一体多元

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科学表述必须有三个方面的要素:概念的包容,关系上的理顺和具体制度的安排。

1.概念的包容

概念上的包容是指中国的政党制度或者政党体制需要能够包容所有的中国领土内的政党。这涉及到概念的准确性和周延性,更涉及到政治基本原则问题。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应该具体为中国(大陆)的政党制度,尤其是在对国外和对港、澳、台进行交流时。而宏观上,中国(包括港、澳、台)的政党制度应该是多党合作、一体多元的政党制度,即以中国大陆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体以台湾的多党竞争体制和香港、澳门的政党体制为多元的政党体制。

2.关系的理顺

在中国的政党政治框架下,实际上就包括了五种政党关系:

(1)合作性的政党关系

这是指中国大陆的政党体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多党合作的内涵包括中共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共和民主党派之间不存在竞争执政地位的关系,各民主党派之间也不存在竞争关系。具体而言,这是在中国共产党与承认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旗帜下的合作。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同时作为全国性政党,是全国性政党间的亲密合作。

(2)竞争性的政党关系

这主要是指中国台湾地区内部的政党关系。台湾的政治与经济发展、地域冲突以及大陆与美国的对台政策等因素相互交织,共同作用于台湾选民的心理,进而对政党政治产生了极大影响,最终民意潮流与选举制度结合,衍生出了现在的竞争性的政党关系。台湾大大小小上百个政党,以蓝、绿为政治分野年后已经实现了台湾地区领导人的两次政党轮替。“双首长制”、政党通过选举上台、政党轮流在这一地区执政,已经开始成为台湾政治制度的常态。

(3)准竞争性的政党关系

这主要是指中国香港地区内部的政党关系。基于香港政治社会条件不成熟等因素,“《基本法》宪制设计的一个潜藏议程,是不希望本港政党政治蓬勃发展,尤其是尽量减低执政党出现的机会。”[6]如上文所述,香港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政党政治,政党竞争仅局限于立法会,对行政长官的产生影响不大。虽然各个政党之间存在竞争,但又不同于竞争性政党制度下的政党竞争所以称之为准竞争性的政党关系。

(4)一国两制下的协商性的政党关系

这主要是指大陆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同港、澳地区的各政党之间的关系。在“一国两制”条件下,特区内的合法政党组织,依照一定的程序,依法有序地参与特区内的政治生活,从特定的活动地域而言它们属于地方性政党。它们除依照《基本法》的规定不得与外国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外,也不得干预大陆的政治生态,更不得反对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的领导地位。未来台湾与大陆统一后,在台湾特区的政党也一样属于地方性政党和地方性执政党性质。

中国共产党同港、台政党关系既不是像其与民主党派那样的完全合作性的政党关系,也不是完全竞争性的政党关系,而是一种基本合作与协商性的政党关系。中国共产党与承认一个中国原则的特区政党在爱国主义旗帜下的合作,其目标是共同把我国建设成为民主、繁荣、富强而统一的国家。由于特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内容,将不适用于该层面的多党合作。虽然特区内的合法党派主要参与特区的政治生活,但也不排除其代表人士参与国家政权的可能。

(5)“一国两制”下的友好性的政党关系

中国大陆的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台湾、香港地区的各个政党之间,既不同于两国之间的政党关系,也不同于中国共产党与之的关系。但是,不容回避的是,它们各个政党之间都有共同建设一个民主、文明、富强的中国的强烈愿望。在以前的中国历史上,中国大陆的民主党派同台湾的政党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现今它们之间都会同中国共产党发生关联,也许在未来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也会发生关联。中国大陆的民主党派同台湾的各个政党之间友好往来(如果可能的话)也许会为祖国的统一的创造新的契机。

3.具体制度的安排

我国宪法已经赋予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在民主政治的具体运作过程中采取灵活的形式,吸收一些特别行政区的其他爱国政党参与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全国委员会之中,不仅不会动摇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还会促进中国大陆政党制度的良性发展。当然,制度的改革和设计要按照科学的程序进行运作。

这里的具体制度设计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要有港、澳、台的政党(社团)代表。人民政协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人民政协应当成为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物团结合作、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

值得说明的是,现在港、澳的政协委员是以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门人士参加。目前,全国政协委员中还没有台湾委员。这也与台湾的立法有关台湾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明确规定台湾人不得出任政协委员。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岸的政治往来的频繁,政治互信的积累,台湾有代表性的人士出任政协委员不将是遥不可及的梦想。而且,港、澳、台的政党(或社团)应该允许其提名政协委员的人选,这将更加有利于彰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民主性质和最广泛的全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形式的地位。对于政协委员的产生,要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推荐协商方式,在大陆,遴选保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主体地位的各党各界别人士,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遴选出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的政党(社团)人员。当然,如果两岸和平统一时机成熟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要也要有台湾代表团。

总而言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在国家统一和政党合作方面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整合和发展,应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为起点。这样,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多党合作、一体多元的政党制度的表述概念清晰、涵盖完整、符合实际,将会推动祖国和平统一的进程和民主政治的发展。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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