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平安——增加安全指数
王金财代表认为,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两高”报告都强调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必须加强以法治建设为重点的顶层设计,把平安中国建设上升到法律层面。他建议,加强立法调研,把党作出平安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目前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立的基础上,修订并完善有关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以及生态环境、流动人口、社会服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准确界定和规范管理主体的地位、作用、任务、职能及相互关系,保证各个管理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促进平安建设的法治化、规范化。同时,坚持“平安建设”与“法治建设”并重,整体推进。大力推进并监督职能部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案;同时,也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只有加快法治建设,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公正、依法维权,才能减少不和谐因素,平安中国建设才有保障。”王金财代表说。
陈云龙代表说,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党中央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目前,浙江已挂牌运行87个基层检察室,在强化基层矛盾化解和基层执法司法监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当前基层检察室的建设和运行主要依据高检院内部规范性文件,效力层次不够,导致基层检察室履行职能不够统一规范,效力缺乏刚性,办公场所难以得到保障,制约了基层检察室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也不利于基层检察室在基层群众当中的影响力、认同度。他建议,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研究明确基层检察室职能定位、工作模式、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正式将基层检察室纳入人民检察院组织体系。同时,可参照最高法在两年内完成法庭统一标识的做法,积极推进派出基层检察室的标准化建设。
保民生——彰显人文关怀
“作为一位民营企业的创业者和经营者,我深切体会到民营企业对追求法律平等、公正和营造优良、安全的法制环境的渴望。”尤小平代表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政策、法律和指导思想上给民企更多扶持,为民营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当前我国在立法上,还存在很多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有些政策法规出自多个职能部门,互相冲突,使企业无所适从。有些地方在招商引资时姿态很高,给予种种优惠政策,做出种种承诺。一旦引进企业后,许多承诺落实十分困难。同时,一些地方的司法部门为地方利益,不顾司法公正,外来企业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力保障。
司法工作只有得到人民尊重和认可,作用才会越来越大。林燚代表认为,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有的案件引发全国关注。此类案件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近年来,司法机关逐步加大对危害民生犯罪案件的惩治,但力度还不够,跟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
“我认为,司法机关要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问题,严厉打击民生领域的犯罪案件,尤其要从严控制缓刑、免刑的判决,加大刑罚制裁力度,体现法律震慑力,有效维护民众利益。”林燚代表说,检察机关还要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报、有案不移送的法律监督力度,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领域的所涉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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