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妮代表——加强海上军事行动立法
“抓紧健全和完善海上军事行动法律法规,是维护国家领海主权和海洋权益的迫切需要,是适应海上军事行动任务日趋多样化的客观需要,也是顺利执行海上军事行动任务的现实需要。”海军潜艇学院副教授李丹妮代表建议从四个层面加强海上军事行动立法。
在国家法律层面,加快海洋法、航空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的制定,为海上军事行动提供基本法律依据;在行政法规层面,研究制定边海防和军警民联防等法规,确立军地协调配合机制;在军事法规层面,着眼维护海空安全,及时修订完善海空情处置、组织实施海上作战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等方面的法规;在国际法层面,加强对国际法规的研究,积极参与国际法规则的创制、修改和解释,确保海上军事行动能够占据法理制高点。
周林和代表——深化军队物资采购制度改革
总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部长周林和代表说,我军自推行物资采购制度改革以来,集中采购物资节约开支170亿元,取得良好效益。
针对这项改革面临的一些新问题,周林和代表建议,在军委领导下,成立由总后牵头其他总部参加的全军物资采购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军物资采购工作。尽快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名义,制定颁发同时对军队和地方企业具有约束力的军队物资采购条例,规范军地双方行为。扩大集中采购目录覆盖面,强化集中采购目录执行力度,把该集中采购的物资严格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要建立与物资集中采购任务相适应的体制编制。”周林和代表说,在深化完善联勤体制改革中,探索建立我军新型后勤物资保障体制,使之与作战体制相一致,与联勤要求相符合,适应平战时后勤物资保障任务需要。
任万德代表——推进军队住房保障社会化
自1999年军委《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颁布实施以来,我军已初步建立军队保障与社会保障、公寓住房与自有住房、实物供应与货币分配相结合的住房保障模式。
总装备部后勤部部长任万德代表说,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军队住房保障体系显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军队住房保障社会化。他建议,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全国人大在研究和制定军人地位和福利待遇相关法规时,应将军人住房保障权利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规定,从法律层面加强对军人住房权益的保护。
“要搞好统筹规划,将军人住房纳入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任万德代表说,要建立住房补贴动态调节机制,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住房资金管理办法,逐步提高军人住房补贴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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