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统分结合的最佳结合点

追求统分结合的最佳结合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就“三农”工作指出,要积极探索拿出实招,适应市场经济和规模经济,努力追求统分结合的最佳结合点。我们要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这一重要指示,在坚定不移推进“两个率先”的进程中不断开创江苏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就是一个农村先由分到合、再由合到分的过程。应该看到,改革开放从农村破题,大包干是改革开放的先声,当时提出要建立统分结合的家庭承包责任制,但实践的结果是,“分”的积极性充分体现了,但“统”怎么适应市场经济、规模经济,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尤其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以及规模化程度的提高,加之农村劳动力的老龄化等问题,如何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直接影响“三农”的科学发展。

“三农”发展靠与时俱进、深化改革来驱动。从江苏来看,一些农业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在这方面都做了积极的探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其中,农村合作社就是新时期推动现代农业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和规模经济的一种组织形式。当前农业农村发生深刻变化,生产力大大发展,科技贡献率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快速推进,各类新型经济组织发育成长,社会化服务更加便利。应对新挑战,再上新台阶,我们必须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在体制机制上寻求新突破。要顺应时代变化,遵循发展规律,寻求统分结合的最佳结合点,努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充分释放农村生产要素潜能,不断激发农业农村内生活力。

追求统分结合的最佳结合点,重中之重是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新部署新要求,大力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要把握好两个关键:一是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新型合作组织;二是着力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为农民提供全方位、低成本、便利高效的生产经营服务。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只要有利于激发农业经营主体活力、激励农民生产经营热情的,都可以试、可以闯,都可以在新的生产实体基础上探索建立新的组织形式。同时,必须始终铭记,农户是土地承包经营主体,决不能限制或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要充分尊重经济规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农业稳则天下安,农业兴促百业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重点和难点在“三农”,潜力和希望也在“三农”。追求统分结合的最佳结合点,就是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着力解决农业比较效益低的问题,真正使务农不完全依靠国家补贴也能致富,赢得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的发展新局面。

责任编辑:马少华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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