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希:贫富差距根本上是能力的差距

刘尚希:贫富差距根本上是能力的差距

分配制度改革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各种讨论也不由自主地集中在“收入”的分配制度上。收入分配制度固然重要,但在贫富差距中并不起决定性作用。观察分配问题要用中医思维,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我国的分配差距扩大,分配不公加剧,在收入层面只是一个表象,根子还在整个体制,包括经济体制、社会体制和行政体制等方面,把所谓的“收入分配制度”单独拎出来进行改革,可能会事与愿违。

收入差距只是贫富差距的冰山一角

“财富分配”与“收入分配”时常混用,但二者有重大区别,前者是指分配存量、而后者是指分配流量,尽管分配存量是由分配流量历史地形成的,但分配存量却现实地决定了分配流量。分配存量的规模越大,其对分配流量的决定作用就越大。分配存量体现为财产存量,具体而言,即实物资产、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在现实生活中,直接获取各种资产,以及资产的增值、贬值远比通过收入分配所造成的贫富差距要大得多。

例如,以大白菜的价钱获得国有矿山的开采权,由此形成的财富差距并非收入分配上的差距造成的,而是在公共产权制度的漏洞中直接转移本来属于全民的资产所致。再如,在住房市场化改革之前,城乡居民的财产差距并不大,表现在货币收入上的差距相当有限,但现在仅仅住房一项就表现出巨大的城乡贫富差距,城市居民的房产迅速升值,而农村居民房产几乎没有市场价值,因为宅基地不能转让。当前城乡收入差距大约是3.3:1,与过去相比,收入差距有所扩大。而从分配存量来观察,城乡居民贫富差距远大于这个比例。

金融资产也是如此。在金融抑制和金融垄断的体制环境下,居民手中的金融资产价值通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在隐性地向金融部门转移,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高薪高福利,实际上就是把广大居民手中以金融资产形式存在的分配存量做了再分配,使居民部门的一部分财富转移到了金融部门。如果造成分配存量转移和再分配的制度不改革,我国的财富集中化还会加快,仅仅在分配流量上做文章是远远不够的。

贫富差距包含了收入差距,但不只是收入的差距。仅仅讨论分配流量,那只是针对某一个时期的经济成果做静态的分析,很容易把社会注意力引导到看得见的收入分配流量上来,从而强化对分配流量的再分配。但从时间维度观察,只是“一次性有效”,无法改变由分配存量所决定的贫富差距变化的长期趋势。所以,只是就收入分配流量来讨论分配问题,最终无法缩小贫富差距,甚至由于“误诊”而导致适得其反的结果。

分配存量的转移和再分配所导致的贫富差距是隐性的,不像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那样摆在明处。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观察,与当前的三大制度有内在联系:一是城乡分治导致的财富转移。二是公共产权制度导致的财富转移。三是垄断导致的财富转移。上述这些制度不改,分配制度的任何改革都只是治标之策。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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