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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援:破解钓鱼岛问题的来龙去脉(2)

 

钓鱼岛属于日本的法理依据或说逻辑起点是《旧金山和约》。而《旧金山和约》完全是一个非法的和约。1951年9月4日,美国单方面邀请52个国家,在旧金山举行对日和会。二战中抗击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的主力中国,却被粗暴地拒之门外。在《旧金山和约》中,日本同意将琉球群岛和小笠原群岛等置于联合国托管之下而以美国为唯一管理当局。当年9月18日,时任总理的周恩来同志代表中国政府严正指出,《旧金山和会》是一个片面的会议。中国政府拒绝接受《旧金山和约》的合法性。

第一歩逻辑反推,我们假设《旧金山和约》能够成立。那么,《旧金山和约》是不是就把钓鱼岛纳入琉球群岛,又把琉球群岛交给美国了呢?也没有。《旧金山和约》第二章第三条指出,日本同意美国向联合国提出的将北纬29度以南至南西诸岛交给美国托管。这里对“南西诸岛”是有一个注释,它包括琉球群岛。但是,并没有提钓鱼岛或日本人说的尖阁群岛。琉球群岛位于北纬29度,钓鱼岛位于北纬25度到北纬25度50分。可见,钓鱼岛根本就不是琉球群岛的一部分。但是,美国在对琉球群岛进行托管的过程中,擅自扩大了琉球群岛的范围。1953年美国托管琉球期间发布的《琉球列岛的地理境界》即二十七号布告,把琉球的范围扩大到从北纬24度到北纬28度,这恰恰就把钓鱼岛纳入了琉球的范围。钓鱼岛自古以来属于中国,是台湾的一个附属岛屿。美国有什么权力把中国的钓鱼岛纳入琉球?!

那么,一个岛礁的归属在国际法上有没有规定呢?是有规定的。看岛屿的归属要看其是否符合四大原则:一是谁最先发现;二是谁最先命名;三是谁最先管辖;四是国际社会是否予以承认。钓鱼岛归属中国,在这四方面,我国都是有充足历史法律依据的。一是钓鱼岛是我国最早发现的。在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的《顺风相送》一书中便有关于“钓鱼屿”的记载。二是钓鱼岛是我国最先管辖的。明朝嘉靖41年(1562年),在我国出版的名为《筹海图编》的古籍中提到,钓鱼岛纳入福建管辖范围之内,纳入中国军事防卫区域。三是钓鱼岛是我国最先命名的。我国于1933年、1947年两次对钓鱼岛进行命名。日本是最近才公布钓鱼岛的正式名称。今年三月两会期间,我国就日本年内公布包括钓鱼岛在内的39座离岛的正式名称向日方提出抗议。所以,对于钓鱼岛,我国是最早发现、最早管辖、最早命名的。 

日方自称在明治17年(1884年)最早发现钓鱼岛。当时一个名叫古贺辰四郎的日本居民,到这个岛上踏寻,一看岛上没人,随即报告日本政府说,钓鱼岛是一个无人岛。第二年,日本政府派出一艘船,到钓鱼岛巡视,没有看到清朝管辖的行迹。由此日本政府将无人岛的钓鱼岛定位是无主岛。根据国际法“先占原则”,日方认定钓鱼岛就是它的了。事实上,无人岛并不等于是无主岛。有的岛上有人,比如说有原住民,有土著人,但是他们没有国籍,这仍然叫做无主岛。有的岛上没有人,比如说钓鱼岛上没人,但是我国在1562年已经宣布,钓鱼岛纳入福建管辖范围之内。因此钓鱼岛是有主的,这个主就是中国。我国对钓鱼岛有文字记载最迟是在1403年,日本最早发现是在1884年,相差四百多年。

现在日本人提出,要把钓鱼岛由一个私人岛主手中收购为国有。这个私人岛主是谁?中日双方有不同的说法。日本人说,钓鱼岛岛主就是刚才提及的,在1884年发现钓鱼岛的古贺辰四郎。他曾跟日本政府提出要租用钓鱼岛。日本外相给内相写的一封信认为,鉴于钓鱼岛属于大清帝国,如果在钓鱼岛上立有国标或是把它租用出去,将会引起中日矛盾,所以日本政府当时没敢把钓鱼岛租给古贺辰四郎。但是到了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中国战败,清朝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割让给日本。这样日本就非法占领了钓鱼岛。于是日本政府就把钓鱼岛租用给了古贺辰四郎,租期三十年。期间,古贺辰四郎死去,其次子古贺善次继续租用钓鱼岛,并于1932年提出要购买钓鱼岛。钓鱼岛大的岛屿有五个,除了赤尾屿,日本政府没有卖给他,剩下四个岛卖给了古贺善次。1972年,日本一位名叫栗原国起的企业家,要从古贺善次手中购买钓鱼岛。当时古贺善次只卖给他其中的两个岛。1978年古贺善次也死去,他的妻子花子把钓鱼岛卖给了栗原国起。现在日本政府要从私人手中购买钓鱼岛,就是要从栗原国起手中购买钓鱼岛。

关于钓鱼岛,在我国民间也有个传说。就是说,真要从私人手中购买钓鱼岛,那要找一位名叫盛宣怀的中国人。盛宣怀是清朝的邮船大臣。我国第一个邮电局就是盛宣怀建的。据说,盛宣怀家族主持的广仁堂所制的、原料药材采自台湾外海钓岛的势石苁蓉药丸(可以治风湿及高血压),治好了慈禧太后的疑难症状。慈禧太后作为一种奖赏,就把钓鱼岛赐给盛宣怀为私产,让他在那儿种植中草药。这段史实,现在还由美籍华人知名地理学家沙学浚和他的家人来保留,并且被列入1971年11月9日出版的美国第92届国会第一期记录的英译本中。为此,美国参议院外委会和国务院认可盛宣怀的后人徐逸(原名盛毓真),对钓鱼列岛的所有权。我国学术界对沙学浚保留的慈禧太后病体得以治愈,由此而将钓鱼岛赏给盛宣怀为产业,作为采药之用的这一史实是有所置疑的。其理由在于:一是印章不像是慈禧太后本人的章;二是行文格式不像是清朝的行文格式。所以我国在对日斗争的过程中,出于法律和外交上的严谨,还是没有把美国都认同的这一中国民间传说,作为钓鱼岛应属中国的一个证据拿出来。

抛开这些民间传说,如上所述,有文字记载的文献足以证明,钓鱼岛是中国最早发现、最早管辖、最早命名的,它不是琉球群岛的一部分。

第二歩逻辑反推,我们假设钓鱼岛属于琉球群岛。那么,琉球群岛是不是日本的呢?琉球群岛也不是日本的!我国在历史上和日本不是海上邻国,中日之间隔了琉球国。琉球国的面积是4600平方公里。公元1372年,琉球国就开始向中国的明朝进贡,其国王琉球中山王也是由中国明朝册封的。所以琉球实际上是中国的一个藩属国。1609年,日本萨摩藩诸侯岛津氏用武力征服琉球。此后,琉球王虽向明朝与萨摩藩同时进贡,但国王仍受中国册封,而且一直延续到清朝。琉球国王一直受中国册封,在交往中又偏重中国,日本统治者对此极其不满,十分担心琉球归并于中国。1872年,日本明治政府未与中国商量,强行废琉球王国为琉球藩。1879年,日本又强行吞并琉球藩设置冲绳县。现在美国在日本驻军最多的冲绳县,其实根本就不是日本的,本是琉球国。琉球国的国民大部分来自中国浙江、福建、台湾的沿海居民。到日本访问,你会看到,日本九州、本州说的都是日本话,唯有冲绳县,也就是以前的琉球,很多人还在讲中国话。他们还有很多的文字是汉字。在冲绳还保留琉球国民迎中国册封史的节日。琉球和中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那么,美国为什么要把琉球交给日本?主要原因在于,1971年中美建交在望之际,美国怕与中国建交以后,中国提出来对琉球的主权要求。如果琉球给了中国,美国将会丢失在日本驻军最多的冲绳(琉球)军事基地。因此,美国匆匆忙忙地与日本签署了《归还冲绳协定》。美国和日本在1971年6月17日签订《归还冲绳协定》,这恰好在1971年7月9日基辛格秘密访华之前。这个协定签订以后,美国就把琉球连同钓鱼岛给了日本。当时美国和台湾当局还没有断交,与台湾当局解释说,我们只是把琉球的行政管辖权交给了日本,并没有把主权交给日本。这就如同历史上的东西德的问题,南越北越问题,南北朝鲜问题,大陆台湾问题,印度巴基斯坦在克什米尔的问题,钓鱼岛问题成为美国埋在中日之间的一个隐患。

当时美国把冲绳(琉球)交给了日本,琉球国民没有能力推翻这么一个决定。在交付当天,琉球国民聚集在中心广场痛哭流涕,誓死复国。几十年来,他们从未停止过驱逐日本,争取独立的斗争。2006年3月,琉球全民公决,75%的民众投票要求独立,恢复与中国的自主往来。剩下25%的民众因属日本血统,虽不要求独立,却也赞成自治。日本若在钓鱼岛问题上和中国较真,实属引火烧身,由此会揭开琉球(现在的冲绳县)本不属于日本的真面目。 

第三步逻辑反推,我们假设琉球在战前是日本的。那么,战后琉球还是不是日本的了?根据《波茨坦公告》第8条的补充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这里清楚表明,日本的战后版图根本不包括琉球群岛,遑论钓鱼列岛。这就是战后安排,日本不服不行。南千岛群岛(北方四岛)在战前属于日本,但是战后日本做为一个战败国已经将其割让给前苏联。所以俄罗斯说,在南千岛群岛(北方四岛)和日本之争绝对不是一个岛礁归属问题,是在维护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果实的问题。同时,日本和韩国有一个岛礁的争论,韩国管它叫独岛,日本管它叫竹岛。战后,独岛(竹岛)已经不属于日本。这就叫战后安排,这就叫《雅尔塔体系》。时下钓鱼岛问题的核心问题就是日本要推翻《雅尔塔体系》。

责任编辑:杨婧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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