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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援:破解钓鱼岛问题的来龙去脉(3)

 

钓鱼岛问题的实质及对策

钓鱼岛问题绝对不是一个单纯岛礁归属问题。还涉及到战后国际秩序的问题。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更大的企图就是要翻历史的旧案,要摘掉战败国和战争策源地这两个夹手。日本已经开始改变它的战略,以前的战略叫专守防卫战略或者叫基础防御战略,现在已经变成了动态威慑战略或者叫机动防御战略。另外,日本现在把它的战略重心由北部,原来主要针对前苏联和俄罗斯,现在已经转向了西南,主要是针对中国。可见,日本从战略上已经发生了一些调整。战后国际社会对日本有很多束缚,比如不允许日本有一个正常的军队,日本的军队只能叫自卫队,诸如海上自卫队,航空自卫队,陆上自卫队。现在日本要把自卫队升格为自卫军,变为国防军。日本已经把防卫厅升格为防卫省。防卫厅就是一个厅局级单位,但现在已经变为内阁的重要成员。战后对日本的一些重要束缚,比如武器出口三原则、对外用兵三原则、集体自卫权问题、无核三原则,现在日本都在悄悄地松绑。而且现在日本悄悄地拥有并发展了五艘准航空母舰。

我说,如果日本不归岛,如果日本不谢罪,这场抗日战争就没有结束。有些人说,你们已经和日本签署了和平协议,已经建交,不能违背“禁止反言”的国际规则。事实上是日本反言在先。在日本天皇的投降诏书上,白纸黑字写的要遵守《联合宣言》,归还所有被占的领土。可是,日本现在为什么还把着中国的钓鱼岛不归?为什么还在参拜有14名甲级战犯灵牌的靖国神社?显然日本对战争问题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所以我国对日本很多问题应该重新考虑,诸如:战后赔款问题、慰安妇问题、南京大屠杀、重庆大轰炸问题,还有日本在中国遗留有很多生化武器的问题,以及琉球归属问题。就是说,我国一定要把钓鱼岛问题上升到一个战略高度来看。

有学者提出,钓鱼岛就是一个荒芜人烟的荒岛,又不产生GDP,又不能纳税,何必为一个钓鱼岛和日本搞的不可开交呢?其实,这是一种战略上的短视。我国对钓鱼岛附近的春晓油气田进行开发生产,现在已经出油。我国渔民每每到钓鱼岛捕鱼都能获得一些稀有的鱼类。当年左宗棠抬着棺材进新疆。很多人指责左宗棠说,新疆就是一个不毛之地,这不是劳师伐远吗?现在看,新疆多么得富有!即便钓鱼岛永远不产生GDP,它是我国的领土,就像是我们自家的孩子一样,不能丢弃。

日本人为什么把着东海不放?他认为钓鱼岛有重大战略利益。一是经济利益;二是地缘战略利益。据有关勘探数据表明,东海油气储量大约是77亿吨。日本前国土交通大臣说,这些海域中埋藏着足够日本消耗320年的锰,1300年的锢,100年的镍,100年的天然气,以及其他矿物资源和渔业资源。日本是一个能源匮乏的国家,一旦拥有了这些资源,日本将从一个资源小国变为一个资源大国。除了具有经济利益,钓鱼岛还有深层次的地缘战略利益。根据1982年《海洋法公约》,一个领海国可以有12海里的领海,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一个领海国的大陆架可以自然往前延伸,但是最远不能超过350海里。如果没有到350海里,中间出现了断裂,出现了破碎,那该国的大陆架就到此为止。从海图可以明显地看出,我国和日本是相向的,但我们不是一个大陆架。为什么?我国的大陆架在向日本延伸的时候,突然遇到了一个冲绳海沟,从北贯到南,一下下沉了2940公尺。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冲绳海沟以西都是中国的大陆架,是一块非常完整的大陆架板块。所以,我国现在向联合国申报东海大陆架就是以冲绳海沟为界。冲绳海沟以东这一溜才是日本的大陆架。现在问题在钓鱼岛!钓鱼岛在冲绳海沟的上沿,在冲绳海沟以西。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土来决定水”的原则,如果钓鱼岛属于日本,那么以钓鱼岛为圆心,以12海里为半径来画一个圆,这个圆周之内就是日本的领海。那我国就和日本变成了相向而共同拥有这块大陆架。由此日本人提出来要中间线划分。一旦用中间线划分,我国将丢失大量的海洋国土,海底资源,而一个更严重的后果就是美日不仅把我国封死在第一岛链以西,即是日本列岛、琉球列岛、台湾、菲律宾这一线,而且将它试图封锁的前沿往前推到中间线。从而使得我国的战略空间受到大大地挤压。现在我国的飞机一到春晓油田北部进行巡逻警戒,日本就要说三道四,提出抗议说,中国突破了中间线。那么,是谁给你规定了中间线,中间线本不是日本的领海线,我们凭什么不能突破?!

另外,钓鱼岛还有重大的军事价值。日本是一个战略纵深非常浅的国家,其内陆任何地方距海岸都不超过120公里。如果钓鱼岛属于日本,那么日本的战略纵深将大大地加大。日本的战略前沿将前推410公里。冲绳本岛距离钓鱼岛是225海里,410公里。钓鱼岛距离大陆330公里,距离台湾170公里。如果日本在钓鱼岛上驻军,或者在上面设置雷达站,那么它的侦查、监视范围将涵盖台湾全境和中国大陆东南沿海的大部分地区。

所以说,钓鱼岛具有重大的经济价值、地缘战略价值和军事价值。所以我们对钓鱼岛也要寸土寸水必争。

那么,何以解决钓鱼岛问题呢?在解决南海问题的时候,我曾经提出了“六个存在”,就是要凸显小平同志曾经提出的“主权归我”,并且要具体落实到行动上。在钓鱼岛问题上,我国也要凸显“主权归我”,做好“六个存在”,即:行政存在、法律存在、军事存在、执法存在、经济存在、舆论存在。

第一,行政存在。我建议设立“中国台湾宜兰县钓鱼岛镇”。1562年,钓鱼岛就是我国福建的管辖范围。在二战期间,琉球国和台湾,关于钓鱼岛的归属问题,有争议。因为当时的琉球和台湾都是日本的殖民地,为此双方将“钓鱼岛归属问题”的争议报到了日本政府。日本政府当时就确认,钓鱼岛属于台湾的宜兰县,这是有历史依据的。二战结束以后,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台湾要回归中国,宜兰县钓鱼岛自然也要回归中国,这是有一个历史延续性的。所以,我们要把钓鱼岛作为链接两岸的一个枢纽,变成大陆、台湾、钓鱼岛,三位一体的行政共同体、主权共同体。

在保钓问题上,两岸四地还是有一些共识的。台湾领导人马英九在年轻的时候就是一个热血保钓青年。他在美国哈佛大学递交的博士毕业论文就是有关保钓的海洋法公约问题。马英九说,在保钓问题上,寸土不让。但是,现在由于受到来自美国、日本和台湾的一些压力,马英九的立场有所倒退,一说要把钓鱼岛递交给联合国海洋法庭来裁决。二说在钓鱼岛上不能动武,要设立东海和平区。三说在保钓问题上绝对不和大陆合作。但是台湾民众,特别是台湾的一些退役将领,他们在保钓问题上的立场还是比较坚定的。前一阶段,我们在上海和台湾52名退役将领召开了一次“中山·黄埔·两岸情”论坛。在这个论坛中,我发出这么一个呼吁,两岸军人要携起手来,捍卫共同“祖权”(老祖宗留下的共同财产)。台湾将领也有呼应,认为现在两岸军人携手协防钓鱼岛的时机还不太成熟,还有一些顾虑,但他们提出一个口号,“兄弟爬山,各自努力”。我觉得,只要认同钓鱼岛是我们的祖产、祖权,哪怕不能同心,我们能协力也是很好的,也可达到轮番出击的客观效果,促使日本两线作战,自顾不暇。

第二,法律存在。我国在1996年5月15日公布了部分领海基线。但是出于外交上的考虑,我们没有公布钓鱼岛和南沙的领海基线。这次我国抓住了机会,及时公布了钓鱼岛领海基线。由此我国掌握了钓鱼岛问题的法律的制高点。

责任编辑:杨婧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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