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六大要求核心在“放权”与“限权”

反腐六大要求核心在“放权”与“限权”

3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提出反腐倡廉工作“六大要求”,如何用制度给权力戴上“紧箍咒”,再次成为公众瞩目的焦点。李克强总理对反腐倡廉任务提出的六个要求是:简政放权、管住权力、管好钱财、政务公开、勤俭从政和依法促廉。

“六个要求的核心无外乎两点——‘放权’与‘限权’。从‘要做’到‘如何做’,反腐工作正一步步通往顶层设计。”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著名法学家马怀德教授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分析。“腐败的根源是国家行政机关拥有大量行政权力,当权力本身过多、过大,又不受外部监督和规范时,官员贪腐自然滋生。”马怀德认为,当权力已成为一种利益时,廉洁政府能否建成,关键在于政府是否有“割自己身上肉的决心。”

放权给社会与市场,缩减“寻租”空间

要求之一:抓紧推进职能转变,下决心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释放制度红利。

支持温州市启动金融体制改革,酝酿适当加大地方政府的投资管理权限,第七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放开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放权,被视作新一届中央政府推动改革的一大亮点。在诸多专家看来,它也是针对贪腐的一记“釜底抽薪”之策。

“政府的集权化、过度行政化,是多年来腐败多发、易发的症结所在,‘简政放权’跳出了以往体系内反腐的惯有思路,称得上是内地反腐倡廉思路的重要变化。”有香港媒体这样评论“简政放权”的反腐意义。“两会”期间,中央编办负责人曾对媒体坦承,在权责分配上,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社会、市场还存在着中央“对微观事务干预过多过细,一些该管的又没有管住管好”等问题。“当权力过于集中在某一机构甚至某一个官员身上时,行政效率会因为中间环节过多而下降,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的可能性却大增。比如,近年来各地交通厅领导相继‘落马’,一定程度上就是其手中握有大量行政资源配置权,却又缺乏监督所致。”马怀德教授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要治贪腐,如何放权?“关键是‘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不该放的不能放’。”中央党校教授、著名反腐专家林喆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比如用人权、做事权、监督权、管理权、审批权或者地方上的发展方式等,可以适当放给基层、社会和市场,增加它们的活力。但关系到国家整体规划、国计民生等方面的权力,仍应由中央层面掌握。”

一个共识是,要落实“放权”并不容易,因为权力具有惯性,“尤其当它与利益挂钩时”。“简政放权的路径无他,就是通过修改法律、清理审批许可事项、减少管理环节并压缩自由裁量权限来实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是关键。”马怀德说。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