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生子”事件结果(3)

“赴美生子”事件结果(3)

03尽管风险高、代价大,很多家长还是想“买未来选择权”

很多赴美产子的其实是中产家庭而非权贵

许多相关的调查都发现,其实赴美产子的主流并不是大富大贵者,而是一些中产家庭。实际上,前者选择“投资移民”等方式更直接。并且,这些经济实力强的人更倾向一早就把孩子送到国外生活,而不像大部分赴美生子的爸妈把孩子带着身边养着。

这些家庭更看中的是将来的保障,并不计较一时的得失

 

因为“没纳税”的缘故,许多美国的社会福利孩子们可能享受不到。美国也不是一个福利国家。不过,那些最基本的、给穷人的保障却是有的。一些赴美产子者正是看到了这些保障——也许用不着,但是起码给自己孩子一个安心。比如孩子突然得了重病,就有比较好的医疗保障;如果残疾了,也有保障……天有不测风云,有能力防患于未然总是不错。另外,像是免签国家和地区多、美国海外公民保护、未来在美找工作有便利等,也是父母们考虑的因素。

另一方面,这些家长们或多或少也为自己养老考虑。根据美国的移民法规,等孩子长大到21岁时,就能为他们的父母申请美国绿卡了,还不用“排队”,不受名额限制。只不过,这些子女或者自己或者要委托别人进行担保。根据法规,这些人来美国之后,如果享受到各种给低收入群体的福利的话,政府可以向担保人追责。在实际中,许多来美国投奔子女的老人就算从来没在美国工作过,一样能有最低限额的“养老金”,有给穷人的“医疗保险”,甚至每个月还能存钱。子女也没被怎么样。生活得竟然不错。

其实,中美两国的法律下,孩子到了18岁,还是得做一个决定——决定自己要做哪国的公民。日子还长,中国发展也很迅速。不如说,父母们其实是为孩子和自己买了一个“未来选择权”。这也是媒体采访中,不少中产阶层父母提及的。

这一切都建立在赴美生子的基石——“美国落地公民权”不会动摇的信心上

按照联邦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一旦孩子出生在美国他们即有权利选择成为美国公民。美国也是少数的几个有“落地公民权”(出生公民权)的国家。这项权利当然就是赴美产子最重要的基石。随着抗议之声日隆,许多人也怀疑“落地公民权”就要废止了。

不过,受到诟病容易,要被推翻可不是一般的困难。最主要的就是——民权二字。在一百多年前一个非常有名的判例中,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确立了父母非美国国籍但在美国合法居住的、出生在美国的婴儿是美国公民。不过,这个判例并没有针对“赴美产子”等类似的父母并没有在美国合法居住的情况。

但是,1982年,“普莱勒非法移民孩子免费教育案”却让人们看到了曙光。从1977年始,德克萨斯州的一个郡要求“没有合法身份”的孩子为了进入学校学习,必须交纳“足够的学费”。原告(墨西哥籍学龄孩子)因不能进入公立学校读书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美国最高法认为,根据平等保护的条款,德州这么做是不公正的。判词认为,外国人,甚至非法进入的外国人一直都被认为是属于第十四修正案的“人”的范畴。

而分析普遍认为,要想“修宪”简直是不可能的任务,也违反了美国平等开放的价值观。并且,中国的这些“空投婴儿”也不是大问题,最大的问题还是从边境涌入的“非法入境者”,他们每年在美国生子的数量至少是中国赴美产子者的三四十倍。立法者有轻举妄动也会受到美国少数民族裔公民的强烈反对,失去他们的选票。所以,打算赴美生子的人暂时还不用担心公民权资格的问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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