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不应以企业捐款数额作为评判标准
从雅安地震进入公众视野的那一刻起,已有不少单位和个人加入了捐助的行列,各界的捐助活动纷至沓来,已有媒体对捐款企业做出了排名。举国同悲,人们都希望能为灾区做点什么,捐款成了表达爱心的最好载体。爱心无从度量,款项则可比较,一些人将捐款的多少作为衡量他人道德水准的标尺,发现谁没捐或者捐得不称自己心意,便发起猛烈攻击。
最典型的例子,当属王石身陷“捐款门”事件。汶川地震发生后,万科为灾区捐款200万元,在当时,这笔款项同动辄上千万的捐助相比,确实不算多。此后,王石又作出诸如“万科捐出200万是合适的”、“不要让慈善成为负担”的表态,结果成为众矢之的,饱受质疑与批评。迫于舆论压力,王石在灾区为“捐款门”事件公开道歉,万科公司也随即提出捐助1亿元重建灾区的方案。但即便如此,一些人仍然不依不饶。现在回过头再看这件事,再咀嚼一下王石说过的话,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感受。
善款是传递爱心的载体,捐多捐少都是心意,就算不慷慨解囊,也不能成为判定道德水准低下的依据。将捐助活动化为道德大棒向他人挥舞,本质上是一种无知和霸道,同善与爱并无太多关系。
【启示与思考】
从地震发生后几小时内,就有多家企业表示捐赠。与此同时,各家媒体也开始对捐赠企业进行采访报道,更有媒体对捐助企业做出了排名。企业捐赠的奉献精神或确实需要媒体来弘扬和表彰,但把捐赠的数量当成媒体宣传的标准时,这样的弘扬和表彰似乎就变了味道。媒体无需成为企业炫耀财富的平台,也不必刻意制造对立。媒体可呼吁企业捐款,不应绑架企业捐款;可宣传企业捐款行为,绝不可因为少捐、不捐而大肆攻击。
企业即是以盈利为目的,因此有人认为企业把捐款作为宣传的噱头也无可厚非。做慈善要留名,用最少的资金博取最大的关注度。这恰恰体现了商人的精明,钱不能白花,必须产生效益,做慈善亦如此。
对公益事业的捐助者,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是担负起一份社会责任,都是对于社会的回报。捐助是一种自觉自愿的活动,被捐助者并没有强求任何个人或企业必须要对其进行捐助,因而不能把市场等价交换的原则引入对公益事业的捐助。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在博客中写道,“许多的捐助成为了广告,成为了出名和显示财富的效应,而这些自我标榜式的东西本就是与善心、善事和奉献爱心毫不相干的东西,也是被爱的真谛所反对的附加物。”
灾难面前慷慨捐赠固然会给企业形象加分,但企业的社会责任形象不是一次行动就可以树立起来的。评价一个公司是否确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要看企业以往的行动,历史上的捐赠情况等等很多因素。如果为了赢得公众口碑,而做出超出承受能力的捐赠,无异于杀鸡取卵、涸泽而渔,不但捐赠行为不能持续,企业本身发展也会受影响。
就像纳税的表彰是一种诚信与主动承担义务的表彰,对公益的爱心的表彰则是公民奉献精神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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