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探讨(2)

有关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探讨(2)

核心提示:人民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责任大,要求严格。处理好监督与爱护的关系,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教育和查处,这就需要切实把握好监督与爱护之间的关系。

要配备政治立场和政治信仰坚定的,对党忠诚、有责任心、勤奋工作、为纪检工作奉献的,职业道德高尚、实事求是的人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这些人还要有较高文化程度,学习能力强,思维敏捷,接受新事物快;有党的知识、法律、政策知识,协调、沟通能力强;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4、建立健全检察院纪检监察机制

人的素质提高,有赖于不断修身,同时,外部条件的作用也不可忽视。同样每个检察干警自身素质的提高、进而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离不开严格管理,而严格管理亦离不开科学的管理制度。要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和管事。健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要理顺基层检察院内纪检组的设置、派驻关系,使其名正言顺大胆工作;要制定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监督条例》的、正确全面界定基层检察院纪检工作职责的、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把基层检察院纪检工作的内容、范围、程序、向谁负责受谁领导等,加于规范化、制度化,防止越权、渎职。

5、加强对纪检干部的培训

检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的政治素质应该说是没有大问题的。但只有坚强的政治信仰并不足够,还要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宽广的视野和较强的工作技能。当今社会是个高速运转的社会,不加强学习更新知识,无论思想认识还是工作方式,都有可能落后。所以,要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纪检干部的培训,使他们有足够的能力适应现代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另外,纪检监察工作还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关系。

一、处理好纪检监察与检察院工作的关系,没有监督的权力都将会导致暴政,如果不慎用司法权,必然会导致司法腐败。在当前的监督体制下,人大的监督是宏观意义的,个案上的监督还是要靠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从这一层面上讲,检察工作与纪检监察具有方向上的同一性,都是为公正执法更好的服务社会大局而努力。同时检察院的工作实践证明,如果在抓检察业务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花大力气抓好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要用严明的纪律、良好的作风保障,促进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处理好监督与爱护的关系,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教育和查处,这就需要切实把握好监督与爱护之间的关系。人民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的真正含义在于防微杜渐,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司法公正,是每一位检察官在下笔敲键之时,勿忘自己的法律人身份和法律良知,勿忘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职责感,真正在充满诱惑的社会里保持法律人甘于清贫的本色,时刻牢记先贤“一枝一叶总关情”的古训,时刻体现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和司法惠民的宗旨。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决定要对违法违纪干警进行教育查处,而教育查处工作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一些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是“自己人再整自己人”,有意与自己过不去。因此检察院干警应当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到纪检监察部门的教育处理是对干警的关心爱护。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经常对干警思想上的偏差进行纠正,对行为上失范进行批评,未雨绸缪,防范未然,确保单位不出问题,确保干部不出问题。

三、实现监督与公正的共赢。在检察院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与检察院的公正司法相辅相成,两者的良性互动能实现纪检监察工作与司法公正的双赢效应。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与检察院其他部门的教育工作有着十分密切的协调关系,这就要求检察院监察部门要协助会同检察院党组织和政工部门经常对干警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使干警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配合检察院业务部门,结合检察院工作实际,以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为主线,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廉洁奉公,秉公执法等内容进行驾驭,促使检察院干警在工作中遵纪守法,廉洁高效。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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