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化存在“虚高”成分

我国城镇化存在“虚高”成分

马晓河

国内外发展环境正在发生转折性变化,中国必须寻找新的增长源泉。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城镇化便是一个最好选择。同工业化相比,城镇化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和消费品市场扩张等方面都能带来巨量需求,可以也应该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动力所在。

城镇化存在“虚高”成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城镇化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对限制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进行了改革和调整,城镇化水平也有了明显提高,但与此同时,优先支持工业化的体制格局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一直存在于经济发展过程中。到2012年,用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衡量,我国经济发展已经处于中上等收入国家水平,但用城镇化率衡量,我国城镇人口占全社会人口比重只有52.6%,还处于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很显然,我国的城镇化已经明显滞后于工业化。

即使是这样的城镇化水平,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仍然存在很大的“虚高”成分。一是农村地区“被城镇化”。上世纪90年代我国许多地、县改为市后,将大量周边农村划为市区,同时大中城市为了实现城市空间扩张,也将大量郊区县归并为市区,但这些被划归为市区的农村,有相当一部分并没有实现城镇化,这里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依然是农村水平,农民的生活消费方式也没有发生实质转变。二是农村人口“被市民化”。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2012年我国城镇人口71182万人,但实际享受城镇化制度安排的人口要远远低于该数据。因为,在现有体制下,我国26261万农民工中,有16336万人在城镇打工,由于户籍限制,他们既无法真正享受城镇化成果,又被统计为城镇人口。如果仅仅扣掉进城务工农民人口数,我国的城镇化率就会大幅下降。实际上,这两类人口被统计为城镇人口并没有带来真正的需求增长,因为我国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很少考虑农民工进城因素的,同时进城农民工的消费结构也无大的变化。仅以消费为例,2011年城乡居民年均消费分别为15160.9元、5221元,两者相差近一万元。如果通过体制改革,能将进城农民工30%转化为市民,将会带来5000多亿元的消费增加额,这还不包括农民转市民带来的公共投资需求的增加。

很显然,与经济发展阶段相比较,我国的城镇化不是超前了,而是大大地落后了。今后,要想扩大内需,就必须加快推进城镇化。如果能够较好地协调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关系,把城镇化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的这一课及时补上,我国将会通过投资、消费以及产业结构升级释放出巨大的内需增长潜力。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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