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释中国经济增长?(下)(3)

如何解释中国经济增长?(下)(3)

很显然,张军以上的经济理论推理和实证分析基本上是正确的。毫无疑问,在市场经济机制形成之后,发展经济又成了中国各级政府社会发展的首要目标,从中央到地方,均可谓发展主义政府。随着民营企业的崛起,外资的大量涌入,乃至国有企业的改制和参与经济整体的市场化过程,上级政府考察地方政府官员的绩效基本上是当地GDP的年增速,这就形成了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上的竞争和锦标赛的发展机制。在此独特的经济与社会体制下,中国自1994年以来采取了主要以国税和地税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且在国税征收和使用上采取分成制,这显然对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是有一定的正面激励作用的。就此而论,张军的判断无疑是对的。然而,要把这些年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主要动力归结为分税制改革,我目前仍然有些怀疑。最多我认为,1994年所逐渐形成的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对过去二十多年的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但是,还构不成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因为,自上而下的层层发展主义的政府,最多是经济增长的“助产婆”,还显然不能算作是经济增长的“主力军”。

财政收入

从理论上来说,税收和财政收入的最大化,是任何国家的任何政府在任何时期的主要行政目标,因为,在历史上可能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国王和政府领导人不是希望自己政府的财政收入最大化的。当然,为了达到政府收入的最大化,任何国家、任何王朝在任何历史时期的政府都希望本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且都愿意“发展经济”。这里问题的关键是,政府采取什么制度和用什么方法和手段来“发展经济”,乃至在什么样的制度下发展经济。譬如,即使在计划经济时代,甚至在1958年的“大跃进”和“文革”时期,各级政府的任何行政长官在发展经济上也有竞争,各级和各地政府也都希望能征到更多的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但为什么在计划经济时代没有蕴生出较快的经济增长呢?另外,尽管钱颖一和温格斯特1997年的《财政联邦主义》的著名文章就试图把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归因于当时实行的分权式“财政承包”对地方政府的激励,但后来陶然、苏福兵、陆曦和朱昱铭在2010年的研究则证伪了这一判断,他们的研究表明,“并不存在充分证据支持以下观点:即对省级乃至省级以下级别而言,政绩考核体制,尤其是被认为关键的GDP增长率考核指标,对中国地方官员的政治提拔具有关键的意义。”(《经济增长能够带来晋升吗?——对晋升锦标竞赛理论的逻辑挑战与省级实证重估》,《管理世界》,12期,25页)这一研究无疑也对张五常把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归结为县级竞争论,“官员晋升锦标赛竞争理论”,乃至财政分权论的激励观点在逻辑和实证两个方面提出了重要挑战。

另外,从经济学和财政学的基本原理来看,在经济增长和政府财政收入增长之间,可能存在着某种张力。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税收的高速增长和高税负对经济增长却有一些负面作用。一方面,政府征税和提高税率都会减少企业和家庭的私人财富,因而一般会通过一些内在关联和传导机制对企业的投资和扩张以及个人家庭的消费支出产生一定的遏制作用,从而对宏观经济增长产生一定的影响。说来这并非是纯粹经济学推理。实际上,数年前世界银行的一些专家曾对税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专门做过一项实证研究,该项经验研究发现,在一个现代国家里,当其宏观税负在10.3%~30.9%时,每提高1%的税负,将使国内投资下降0.66%,GDP 增速则下降0.36%。世行的研究还发现,之所以在税收与经济增长之间一般有这样一种负相关关系,主要因为:(1)企业所得税的增收会降低企业赢利水平,削弱了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2)个人所得税的增收,则会降低劳动收益率,抑制劳动供给;(3)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增收,会抑制民间消费。另外,除了上述宏观经济考量外,更为严重的是,从微观经济学和福利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开征任何新一种产品税(车船税基本上属于这一种)、资源税或提高其税率,均会减少该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或供给,从而对整个社会产生一种三角形的“无谓损失”,即减少社会总福利。这也就是经济学家们所常说的“哈伯格三角”。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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