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生活”与中国梦

“好生活”与中国梦

中国梦既是中国人追求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的梦,也是中国人追求幸福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梦。中国梦的出发点是民族复兴,落脚点是“共产主义理想”,精髓是马克思关于“好生活”的理念。“好生活”视域中的中国梦,不仅仅是中国人的,也是全人类的;既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

“好生活”是马克思的社会理想。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特别强调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强调“总体的人”、“丰富的人”,即人的感觉、需要、才能具有丰富性的人,批判人的感觉的异化(拥有的感觉)、需要的异化(虚假需要),批判人的物象化(人不是目的而仅仅是谋利的手段),批判货币拜物教(拜金主义)。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又特别强调“有个性的人”,强调人的“自主活动”。马克思还对此作了颇为诗情画意的描绘:“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我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但并不因此就使我成为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同样是世外桃源、田园牧歌,在马克思的眼里,活动的主体是自我实现的个人,而非陶渊明般的隐士。总体的人、丰富的人、有个性的人、自主活动的人,总之一句话,每个人的才能都得到充分的发挥,每个人的潜能都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每个个人都得以自我实现,这就是马克思所描绘的未来美好生活的画面。

在马克思那里,“好生活”意味着幸福。马克思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一文中说:“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马克思遵循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传统,把“好生活”与幸福划等号。与亚里士多德一样,马克思的幸福观不是“快乐论”的,特别不是功利主义者(如边沁、穆勒)的“快乐论”,而是“完善论”的,即强调幸福乃人的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我们不是作为奴隶般的工具,而是在自己的领域内独立地进行创造”,“人只有为同时代的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自己才能达到完美。”

在马克思那里,“好生活”也意味着正义。从第二国际伯恩斯坦开始,马克思是否有伦理学似乎就成了问题。马克思当然有自己的正义理论,有自己的伦理学,但马克思追求的正义不是规范伦理学意义上的“分配正义”,而是亚里士多德德性伦理学意义上的德性正义。马克思之所以批判各种奢谈正义的滥言,就是因为这些所谓的“正义”不过是分配正义,分配正义可以使被奴役的、被压迫的、被剥削的、处于社会底层或边缘的人的境况得到改善,但并不能改变人被异化的现实。马克思的“人”不是原子式的个人,不是单向度的异化的人,而是“丰富的人”,即通过自由自觉的活动,经过一个历史性过程,人的内在潜能得到发挥,人的内在品质变得卓越,总之是自我实现的人。能够促进人的自我实现的制度安排才是正义的,即使这样的制度安排(如按需分配)不符合基于权利的分配正义,也没有达到绝对平等(如柏拉图理想国中的秉赋平等)。

在马克思那里,“好生活”也是在共同体中的生活。马克思心目中理想的好社会是自由人联合体。在自由人联合体下,每个人的潜能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从而得以自我实现。用《共产党宣言》中那句著名的话说就是:“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恩格斯去世之前,在答复《新世纪》周刊“用简单的字句来表达未来的社会主义纪元的基本思想”的请求时,认为除了《共产党宣言》的这句话外,再也找不出更合适的了。真正的共同体即自由人联合体不是如自由主义者所恐惧的那样会成为个人自由的障碍(消极自由),而是会促进人的自我实现(积极自由)。鲁滨逊式的孤独个人、把他者看作敌人的个人,是无法真正达到自我实现的。真正的共同体不但不会压抑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反而会为这种发展提供更大的舞台和发展空间。

在马克思那里,“时间是人类发展的空间”。一方面,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并不是一种折磨,而是享受;另一方面,尽管劳动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但并非所有的劳动都是自由自觉的活动,社会必要劳动仍然是极其严肃而紧张的事情。因此,人的自我实现有赖于自由时间的增加;而自由时间的增加,又有赖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及相应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没有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人的自我实现就仅仅是白日梦;没有社会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会死灰复燃。粗陋的共产主义、封建的社会主义、空想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一生的敌人,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甚至把“封建的社会主义”列入“反动的社会主义”行列。

在马克思那里,自我实现的“好生活”已经超越了公平与效率的纠结,超越了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紧张。马克思虽然强调财富的极大涌现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物质前提,但人的需要的丰富性、自我实现的多样性,极大地降低了稀缺资源的稀缺性,也相应降低了人们为争夺稀缺资源而竞争的激烈程度。因此,“丰裕”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欲壑难平、对资源进行无休止掠夺、将自己与自然对立起来的人,不是好社会的“新人”,而是异化的人。于是,自我实现不会使人患得患失,不会使人变得只会享受,更不会因为分配正义的实现而使人变懒,而会激发每个人的创新潜能,重新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谋生,而是为了自我实现。这样的社会不会患上福利病,将能永葆青春活力;不会伤痕累累,而会诗情画意。

在马克思那里,人的“需要”是呈序列、分层次的。生存的需要是人最基本的需要,在已经满足的需要的基础上又会产生新的需要,而自我实现的需要处于需要序列的最顶端。如果说自我实现是每个人都孜孜以求的理想、难以企及的梦想,那么从满足最基本的需要做起,不断满足新的、更高的需要,就成为人们追求更好生活的现实内容。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追求“好生活”,既可以是高远的理想,也可以是当下的现实;既可以是形而上的终极关怀,也可以是形而下的感性生活。

习近平同志最近指出,面对浩浩荡荡的时代潮流,面对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殷切期待,我们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显然,习近平同志对中国梦的论述与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好生活”的理念是一脉相承的。中国梦既是中国人追求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的梦,也是中国人追求幸福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梦。中国梦的出发点是民族复兴,落脚点是“共产主义理想”,精髓是马克思关于“好生活”的理念。“好生活”视域中的中国梦,不仅仅是中国人的,也是全人类的;既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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