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欠债不还 透支政府公信力

【案例】欠债不还 透支政府公信力

【基层执政案例】

编者按:地方政府向民众借款多年不还的案例层出不穷,政府的信用一再受到考验。政府的信用应该是无价的,所以结果只能是中央政府追加更多的钱和服务,尽力把公信力赎买回来。亡羊虽可补牢,但地方政府一朝食言,会自上而下破坏整个社会内的相互信任。没有信用便没有市场,对于奉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不可不察,让我们共同关注本期经典案例。

【事件介绍】

江苏盐城向民众借款1亿修铁路16年后仍未还款

“16年过去了,盐城市政府至今都没有归还修建新长铁路的借款。”近日,有盐城市民反映,“为修新长铁路,1995年盐城市政府发出筹借铁路建设资金的通知,次年各县(市)区从单位职工工资中强行扣除借资款,金额高达一个多亿。”

据了解,1996年,因修建新长铁路,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盐城市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向全市百姓借款1.129155亿元。

按照借款收据的约定,“所借资金在铁路五年建设期间不计息,铁路运营后按银行同档利率分三年还本付息”。

2005年,新长铁路建成投入运营。按照当初的承诺,此时就将开始还款,到2008年,政府所借款项就要还清。但新长铁路如今已运营7年,还款还没开始。为了让政府尽快还钱,不少盐城市(县)两级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奔走呼吁,多次提案,督促政府还款。但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市政府很重视,会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官方回应称7月底前兑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2012年5月22日下午,就媒体报道“向民众借款修铁路16年未还”一事,江苏省盐城市政府就还款事宜召开专题会议,宣布在6月底前清理核对所有借款对象台账,7月底前实现集中兑付,除1.1亿元的本金外,还有相应的利息,计息期限从2001年4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档利率计算。

黑龙江兰西县向百姓借1323万修路款14年未还

1995年黑龙江省兰西县准备大修改建兰肇公路,因资金缺乏,县常委会决定向社会“借资修路”,县政府制定了具体的借资标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科级干部每人400元,副科级300元,职工200元,教师200元,农户130元,个体工商户100元,外来租住户由房东交纳100元。据统计,兰西县共向全县百姓借款1323万修路,承诺3年还款,可14年过去了欠款依旧没还。

政府回应:2010年1月还钱

媒体在2008年5月曾对兰西县政府向百姓借款修路,13年未还款一事进行了详细报道。2009年12月记者从兰西县政府获悉,县政府向全县人民发布了《关于兰肇路借资还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钱款由县财政局在2010年1月末拨付完毕,2月10日前完成检查验收。目前,共确定87个发放单位,现已进入审核阶段。《通知》还要求,要确保把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不准截留、挤占、挪用、抵扣资金,以确保还款工作圆满完成,但记者在《通知》上没有找到涉及借款利息的字样。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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