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欠债不还 透支政府公信力(2)

【案例】欠债不还 透支政府公信力(2)

河南驻马店确山干部职工投诉被政府借款 拖欠20年仍未还

河南驻马店确山县民众称1991年至1999年间,县政府先后以县造纸厂技术改造等名义,向全县行政及事业单位员工借款,根据级别,金额从300元到1000元不等,级别更高者被借一个月工资。7月10日,确山多名县负责人均称不清楚此事,一名亲历此事的退休官员证实,当时确有借款一事,至于为啥不还,是县领导的事情。

2012年07月媒体曝出确山县政府欠款的消息后,确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在县财政局设立了专门的借款清算办公室,开展干部职工的借款清欠工作。随后记者从确山县委宣传部获悉,群众反映的借款一事基本属实,经过几天来的调查统计,核算出县里共欠干部职工借款287万元。目前,县借款清算办公室正加紧与被借款单位核实借款底数、澄清借款人数,还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政府向个人借款20万元12年赖账不还

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政府1993年向个人借款20万元,用于发放拖欠的该区教师工资,承诺6个月后一并还本付息。可12年过后,等到这笔借款本息已经涨到了100多万元时,该区政府依然没有作出还款的具体安排。明摆着区政府在赖帐。

2000年的时候,债权人在多次讨要未果的情况下,还向鸡西市法院起诉了滴道区政府,法院也依法判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后的15日内还清这笔欠款,当时本息合计已经达到了68.6万元。可滴道区的历任区长们都不把这笔欠款和法院的判决当回事,依旧是我行我素,摆出一副谁奈我何的姿态。

该区政府六位区长对偿还这笔债务的态度和认识

李桂发,1993年至1994年间任该区区长,是该笔债务的始作俑者。其调离时表示:如我不走,钱马上就还。结果是交待给下一任办。

赵永利(已判刑),1995年接任滴道区区长。对该笔债务的态度:我刚来,对区里的情况还不了解,上一任都没还的债,我刚来就还,不好。

张福顺,1997年接任滴道区区长,对此欠款其表示:欠债还钱。

金思荣,2000年接任滴道区区长。面对杨志光期待的目光,他表示理解和同情,表示:上几任区长都没还,我还了影响不好。建议起诉区政府,法院判决即还。

苏达予,2002年接任滴道区区长,对该笔欠款态度:既然已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那就按法律程序走。

赵忠孝,2004年接任滴道区区长。态度:这笔债务都是上几任领导遗留下来的,本届政府认账。但区政府没钱还。

盐城强借民资透支公信

“盐城借款”模式并不是孤立的存在,正如网民所说,“深受其害者不知凡几”,基本上在各地都或轻或重有所上演,只不过有的还了,有的成了“老赖”。以笔者的亲身经历来说,“盐城式借款”在本地同样存在,当年为了支援地方的几个重点工程建设,在工资微薄的情况下,还以“集资款”的名义,被强扣了数目不等的借款。而对于非公职人员来说,很多也是以“水电费附加”的形式,用以解决资金缺口的限制。现在很多项目已经破产,钱自然也早就打了水漂。

借贷本是市场行为,若民众自愿、政府信守契约也并非不可。问题在于,从一些基层政府吃喝赖账把一个饭馆搞垮,到一些地方居高不下的举债,再到借钱不还,这些不正常情形皆一脉相承。其中的核心点在于,公权者以市场的角色参与市场行为,却又以权力者的身份自己担当裁判,出现了巨大的身份反差与角色颠倒。

单纯从经济账来说,16年前的一个多亿,到今天已经严重缩水。从现有的地方财力来看,“还不起”的理由显得极为苍白。以2011年为例,盐城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71.33亿元,实现财政总收入706.16亿元。在700余亿的财政收入中,拿出一个亿来还款其实并非难事,为何借而不还?或许,从当初借款之时,就没有想过要还款。

地方政府借钱不还,说白了还是公权失范所致。规范政府的用权行为,不仅仅是一个权力操守的问题,更是一个法律权威和尊严的问题。从现实角度讲,除了要厘清政府的角色,更要明确其法律身份,当政府有力承担,无心还款之时,法律以及行政自身监督都应有所跟进,否则政府公信就会因为“借而不还”而被透支得荡然无存。

身份失位、行为失当、权力失范,是“盐城借款”中地方治理生态的全景呈现。以管窥豹,其始终绕不开如何规范权力运行之问。“我不还,你能把我怎么样”需要一个明确的答案。借而不还无异于巧取豪夺,强借民众过亿元16年未还,恐怕不是一个“还”字可以结束,是否还有法律上的追究,以及责任上的界定呢?除此之外,进行权力边界的定位与反思,也应属于题中之义。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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