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收入分配改革重在初次分配

厉以宁:收入分配改革重在初次分配

就现阶段的中国经济改革而言,究竟应当首先抓哪些方面的改革呢?我认为,以下四大改革,应当是具有关键意义的。

厉以宁

城乡二元体制改革:是可以带来最大改革红利的大事

计划体制当初建立时,有两大支柱:一是国有企业体制,二是城乡二元体制。这两大支柱支撑着整个计划经济。在城乡二元体制下,户籍分为城市户籍和农村户籍,城乡被人为地割裂开来,城市和农村都成为封闭性的单位,生产要素的流动受到十分严格的限制,城市居民和农民的权利是不平等的,机会也是不平等的。在某种意义上,农民处于“二等公民”的位置。尽管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从农村家庭承包制的推行开始,但这只是否定了城乡二元体制的一种极端的形式(人民公社制度),而没有改变城乡二元体制继续存在的实际状况。

时至今日,距农村家庭承包制改革已经30多年了,无论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协调社会发展,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农民与城市居民政治权利平等的角度来看,对城乡二元体制进行实质性的改革都是亟需的。

因此,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首要的、具有关键性意义的经济体制改革无疑是走向城乡一体化的改革,其中包括城镇化的推行、土地确权、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户籍一元化等等改革与发展措施。这是关系到“以人为本”原则得以贯彻的大事,也是可以带来最大的改革红利的大事,切不可等闲视之。

市场化改革:使企业处于公平竞争的环境中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以后,市场化改革一直在推行,并且取得了很大成绩,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应当注意到,市场化改革距我们的目标模式仍有相当大的距离。为什么会有差距?主要是由于认识不足。

经济中,要正确看待内生力量和外生力量的区别。正如一个人,如果这个人健康,一定是内生机制健全、完善,靠内生机制的调节就可以保持身体的健康。必要时也需要服药打针,但这种外生力量的作用毕竟是辅助性的。经济生活同样如此。市场机制健全、完善,是基础性的。宏观经济调控虽然是必要的、不可缺少的,但不能主要靠宏观经济调控措施来治理经济,否则经济活动越来越受政府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支配,从而违背了市场经济体制下以市场调节为基础性调节的原则。

另一方面,要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赋予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利和地位,而不能依旧像过去那样视企业为政府的下属单位和附属机构,不让企业与企业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实际上,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着所有制歧视,存在着行业垄断。这些都不符合市场化的要求。必须深化所有制改革,使企业处于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彼此既有合作关系,也是竞争对手。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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