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我国政治制度的核心机制(3)

民主集中制:我国政治制度的核心机制(3)

三、民主集中制决定了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第一,民主集中制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邓小平指出:“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不可分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或者叫做小局服从大局,小道理服从大道理。我们提倡和实行这些原则,决不是说可以不注意个人利益,不注意局部利益,不注意暂时利益,而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归根结底,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统一的,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是统一的,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是统一的。我们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归根结底,就是以上所说的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在政治上和法律上的表现。”这深刻揭示了民主集中制的本质。

第二,民主集中制保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三者的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内在要求。其中,党的领导是核心,就是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人民当家作主是根本,就是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依法治国是保证,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三者作用的均衡发挥和有机统一,都有赖于民主集中制的健全和有效运行;离开民主集中制,三者统一就成了无法操作的空洞原则。

第三,民主集中制优化了民主与效率的关系。民主、效率兼收,一直是人类社会制度设计的理想目标。民主集中制的最大优势就是兼取民主和效率两者之所长。邓小平说过,民主集中制是最合理的制度,最便利的制度,永远不能丢。民主集中制之所以是合理的,是因为它能够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有利于实现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眼前与长远、领导与群众、民主与法制、纪律与自由、权利与义务的正确结合;它之所以是便利的,是因为只要在民主基础上形成正确的集中,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就能形成全党全国的统一意志,有效整合社会资源,高效率地贯彻执行,避免各种掣肘和牵扯,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近年来,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西方政治被“选票政治”所绑架,深陷“不改,经济要崩溃;改革,政府就垮台”的困境,其制度弊端广遭诟病。

第四,民主集中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应该清醒地看到,现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民主不够与集中不够的问题同时存在,有的地方和单位存在权力过分集中、个人集权、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有的地方和单位则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必须结合新的实际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一方面,要按照党章规定,在党内生活中实现党员人人平等,认真落实党章和党内规章赋予党员的民主权利,保证党员共同参与讨论、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在党内生活中真正发挥主体作用。另一方面,党的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所在,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只有做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才能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才能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