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进场费”当成出租车减负风向标

“取消进场费”当成出租车减负风向标

机场、火车站向出租车司机收取多年的1元“进场费”将终结。北京市交通委20日表示,自6月1日零时起,全市各出租汽车调度站(营业站)免费提供出租汽车调度运营服务,不再向进入调度站营运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收取进场费。调度站运营维护费用由市、区两级政府按照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办理。(5月21日《新京报》)

出租车进站拉客,是交通枢纽功能的延伸,客观上出租车是向交通枢纽和乘客提供了服务,再向出租车收“进场费”,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为此,有网友提出质疑,认为车站客流大,本来打车就困难,对出租车收“进场费”,加剧了打车难。此观点引起市民强烈共鸣。可见,北京这次取消机场、火车站出租车“进场费”,是对民意诉求的积极呼应。

事实上,无论给这项收费安什么名目,也难改强制收费的嫌疑。这是因为“进场费”不是出租车司机为了获得技术或服务帮助而自愿购买,而是“不交钱不让进场”,属于强制收费。减轻车站、机场旅客滞留压力,让乘客顺利抵达目的地,需要的是增加出租车供给,而不是通过强制收取“进场费”,加重车站、机场的运营成本和市民的出行成本。因此,从公众利益出发,出租车进场交费的惯例,也应该打破。

北京取消“进场费”真正的亮点,在于今后车站、机场的相关运营成本,将由政府埋单,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投入经费,进一步表明了火车、飞机、出租车等准公共产品属性。特别是出租车,与市民出行关系最紧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有力补充,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也享受政府一定的补贴。政府提供了补贴,就表明政府在向出租车企业花钱买服务,出租车也承担了一定的公共服务职能,理应向市民提供优质的服务。这就要求政府应多给出租车减负,给出租车减负,其实就是给市民出行减负。

取消“进场费”应成为给出租车减负的一个“风向标”,政府要在购买公共服务上有更大作为。比如,进一步提高出租车燃油价格补贴标准、减免对出租车的燃油附加费征收,让政府承担更多的公共服务成本。特别是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监督、协调作用,让出租车轻装上路,自觉规避拒载、议价等不良行为,让市民真正享受到出行便利和成本降低双重利益。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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