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道沧桑》观后感—公仆原则:巴黎公社开出的璀璨之花(2)

《正道沧桑》观后感—公仆原则:巴黎公社开出的璀璨之花(2)

摘要:作为防止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有效途径,“公仆原则”今天尤显得弥足珍贵、熠熠生辉。

——“公仆”一词原指公众的仆人,比喻替公众服务的人。在我国,“公仆意识”的思想萌芽可溯于唐代,柳宗元在《送薛存义之任序》中写道:“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意思是说,官吏是百姓花钱雇佣的,目的是让他为百姓公平办事。在西方,最早提出公仆意识的,则是意大利诗人但丁。他指出:“虽然从施政方面说,公民的代表和国王都是人民的统治者,但从最终目的这方面来说,他们却是人民的公仆……”(《论世界帝国》)由于时间的局限,柳宗元和但丁的看法,显然是从应然的角度提出来的,属于一种思想资源而不是一种实然状态。因此,真正的现代意义上的“公仆”概念,发明权应归于《法兰西内战》。马克思在这里指出,只有无产阶级,“才能够粉碎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也就是集中化的组织起来窃居社会主人地位而不是充当社会公仆的政治权力。”他认为,巴黎公社的经验之一,就是“以随时可以罢免的勤务员来代替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们,以真正的负责制来代替虚伪的负责制,因为这些勤务员经常是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的。”

显然,这既是对于“人民公仆”的科学定位,也是马克思对巴黎公社伟大功绩的充分肯定和赞扬。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国际歌》作者鲍狄埃,在他的诗中充满深情地赞扬:“公社使巴黎感到骄傲,像一声震天动地的惊雷”;正是源于这种自信,公社“革命女英雄”米歇尔在刑场上视死如归,自豪地声称:“我整个身心都属于社会革命,我声明我要对自己的一切行动负责。”也正是源于这种自信,一批批公社战士奋起战斗,高呼着“公社万岁”口号,倒在血泊里……。

“居高声自远,非是籍秋风。”巴黎公社革命已经过去了一百多年,但迄今依然深刻地影响着当今世界,强劲地回响在当代中国。与公社先驱们自觉做“人民公仆”相对照,眼下我们的一些官员中有的由于角色错位,高高在上,盛气凌人,对人民颐使气指;有的将人民是“主人翁”淡化为“主人空”,习惯于作“父母官”、热衷于当“救世主”;有的把“应为人民做事”的本分,异化为无视民瘼呼声的“不作为”,甚至做官发财、以权谋私等等,理该当生发出一种愧对人民、愧对“人民公仆”称号的省悟,理应当知耻而后勇、努力去践行“公仆原则”。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作为防止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有效途径,“公仆原则”今天尤显得弥足珍贵、熠熠生辉。

“公社的原则是永存的,是消灭不了的;这些原则将一再凸显出来,直到工人阶级获得解放。”我们坚信,马克思的断言终将变为现实,历史也终将作出这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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