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倡导的几种行为
中央列举的几种表现,只是概况性描述。日常工作生活中,我们党的干部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和党的群众路线要求不相符的行为。通过这次教育,在实践中我们要提倡以下几种行为。
(一)心:要时刻装着群众。这关系到群众观和政绩观的问题。党的十八大强调,发展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但同时强调,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在现实工作中,我们在统筹“五位一体”建设时,偏重经济建设多了些,在衡量经济建设成就时,看GDP也重了些,因此,我们领导脑子里是否时刻装着群众、装的分量多少?确实要打个问号。近年来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大多数根源都是群众利益在经济发展中得不到公正兼顾造成的。所以,经过这次教育,“一切为了群众”、“群众利益无小事”、“始终把人民放心中最高位置”的理念当在心头谨记。
(二)耳:要耐心倾听群众的诉求。“和群众说不上话”,是当前一个普遍现象。究其原因,有我们立场的问题,但也有我们耐心的问题。未听三句即觉烦,如何同群众沟通?有哲人说过,善于倾听,是一种度量,一种修养,也一种智慧。我们共产党员,同自己的衣食父母交谈,为何不能耐心些呢?我们干部现在是喜欢听合心意的话,听赞美的话,群众的一些建议牢骚听不进,更不用说批评和不满了。毛主席当年就不怕听“骂娘的话”,希望教育后我们有则改之。
(三)眼:要经常看到群众。眼睛向下,表示的是关切。目中无人或只知盯着华丽的面子,盯着上级领导,是违背“一切依靠群众”要求的。我们一些干部不怕千夫指,就怕一人骂。中央列举的脱离实际、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表现,根源就在此。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你多看他们一眼,他们会高看你一眼,心会更近你一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有了这样真诚的交流,还有什么问题不易解决?
(四)手:要维护群众利益。执政为民,用权秉公,是每一位党员干部的为官从政底线。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的工作追求。可少数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以权压众,与党纪国法的规定和群众的要求背道而驰。这些以身试法的人,哪里还有群众二字。所以中央强调要通过这次活动,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不廉上求得实效,还群众以信心。
(五)嘴:要珍惜群众税财。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奢靡之风日盛,群众意见很大。这次中央八项规定,就是从整治铺张浪费、奢靡享乐开始。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分一厘用时更念民生民盼。群众辛勤劳作,为国家贡献了大量财富,供奉着我们过上好日子,指盼着我们为他们谋上好日子,可我们不少党员干部,辜负了这份信任,胡吃海喝,浪费了群众的血汗钱,怎不叫群众心寒、发怒呢?
(六)脚:要时刻走进群众。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到群众中去”,不应是过时的口号,而应该成为当今的强音。试问我们党8300万党员,真正了解群众的有多少?到群众中去交朋友、做工作、比坐在机关里发号施令不止强百倍。群众真正信赖的是愿意和他们在一个桌子上吃饭,坐在一条凳子上说话的党员干部。迈开双脚,走出机关,走进群众,应当成为教育实践活动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作者单位:中共茂名市委宣传部讲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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