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把发展成果转化为百姓实惠(3)

切实把发展成果转化为百姓实惠(3)

摘要:改善民生是加强社会建设的重点,是党和政府工作的目的,也是人民群众自身奋斗的目标。并且,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单位2289户,参保14.48万人;纳入生育保险统筹单位2006户,参保15.23万人;纳入农民工综合险统筹单位200户,参保1万人;纳入失业保险统筹单位1893户,参保15.14万人。

维民之权

——切实保障各类群体正当利益

保障生存权、发展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类社会一般特征。从一定意义上说,我们要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就是要为全社会成员努力创造更具保障性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与正能量。党的十七大以来,大港工委、管委会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一总目标,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抓手,把改善人民群众生存生活条件作为核心要求,立足本地实际,采取切实措施,扎实做好各项民生保障工作,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

各种保险事业全面推进。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保持在96%以上,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达157个、工作人员450名。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340人,有9432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单位1983户,参保16.8万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3727人,已有1225人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并且,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单位2289户,参保14.48万人;纳入生育保险统筹单位2006户,参保15.23万人;纳入农民工综合险统筹单位200户,参保1万人;纳入失业保险统筹单位1893户,参保15.14万人。另外,有17903名六十岁以上城乡居民老年人享受了生活费,2012年地区财政为5207名大港户籍八十岁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助553万元。

救困援助行动卓有成效。本着“不让一家一户过不去”的精神,多措并举,强力推动,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有着落和温暖过冬、温馨过节。2012年,将价值45.2万元的棉被、羽绒服、电热毯、冬季取暖用煤等御寒物资于入冬前及时发放到840户困难群众中,为困难群众发放过冬过节时令性补助金472.5万元,安排资金803万元对城乡低保、特困、五保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完成了4924人次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工作,建成1300套保障性住房,先后对526户因大病或意外等原因造成生活临时陷入困境的家庭发放救助金75.5万元,向5166户因暴风雨受灾群众发放救灾款380万元,投入20万元对71名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拿出12.8万元帮助困难学生就学。据统计,全年共筹资1920.3万元,实施救助达56826人次。

托养惠残服务力度加大。2012年,全面开展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创建工作,通过了中残联的考核验收,成为天津市首批申请创建工作的地区之一。委托五个家政服务公司为803名重度残疾人开展居家托养服务,建立完善区域内11个日间照料站,为南北两个生活区及周边25名重度残疾人提供寄宿托养服务。2012年,为139户双(多)残低保户审核发放生活补贴24.6万元,为928户、1074名低保和城镇特困残疾人申领生活救助金111.39万元,为符合条件的434名残疾人申请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为1440名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贴,为877名残疾人进行免费体检,为377名接受高等教育以下的残疾学生和残困家庭中的健全子女发放助学金17.6万元,投资12.2万元为149户残疾人家庭安装了无障碍设施。

和谐劳动关系稳步构建。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完善“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平台,突出管委会、镇街、村居在劳动保障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明确各自在劳动保障服务中的职责和权限,强化镇街和村居在劳动保障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完善劳动监察网络,加强对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控,动态掌握企业用工状态,2012年共清理拖欠工资4073.77万元,督促用人单位为1643人补签劳动合同。坚持先调后裁的柔性化解原则,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劳动争议仲裁、信访和法院受理案件明显下降。为不断提高劳动保障服务水平,2012年总共对500多名镇(街)、村(居)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进行先后6期的政策和业务培训,督促学法律政策、知经办程序。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