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零碳”为目标的“丹麦绿色发展模式”,已成为全球探寻能源供应和安全的“实验室”,证明了人类只要选对了正确的发展路径,就有可能打破能源瓶颈对社会经济发展制约。“丹麦绿色发展模式”的诸多实践和做法,对我国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具体来讲,丹麦打造绿色可持续发展模式的经验可归纳为以下五大要素:
要素一:政策先导
丹麦政府把发展低碳经济置于国家战略高度,制定了适合本国国情的能源发展战略。
丹麦政府认识到,由一个强有力的政府部门牵头主管能源非常必要。为此,丹麦能源署于1976年应运而生。该部门始终坚持节能优先,积极开辟各种可再生能源,即“节流”与“开源”并举的原则,大力开发优质资源,引导能源消费方式及结构调整。
为推动低碳经济,丹麦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例如:利用财政补贴和价格激励推动可再生能源进入市场,包括对“绿色”用电和近海风电的定价优惠,对生物质能发电采取财政补贴激励等。
另如,丹麦政府在建筑领域引入了“节能账户”的机制。所谓节能账户,就是建筑所有者每年向节能账户支付一笔资金,金额根据建筑能效标准乘以取暖面积计算,分为几个等级,如达到最优等级则不必支付资金。经过能效改造的建筑可重新评级,作为减少或免除向节能账户支付资金的依据。
值得一提到是,丹麦政府顺从民意,放弃了最初准备开发核能的计划,并迅速厘清了以风能和生物质能为代表的符合丹麦国情的新能源政策。
2008年,丹麦政府还专门设置了丹麦气候变化政策委员会,为国家彻底结束对化石燃料的依赖、构建起无化石能源体系设计总体方案,并就如何实施制定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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