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丹麦绿色发展模式”五要素(2)

摘要:以“零碳”为目标的“丹麦绿色发展模式”,已成为全球探寻能源供应和安全的“实验室”,证明了人类只要选对了正确的发展路径,就有可能打破能源瓶颈对社会经济发展制约。

要素二:立法护航

在丹麦可持续发展进程中,政府始终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主要是从立法入手,通过经济调控和税收政策来实现的,成为欧盟第一个真正进行绿色税收改革的国家。

自1993年通过环境税收改革的决议以来,丹麦逐渐形成了以能源税为核心,包括水、垃圾、废水、塑料袋等16种税收的环境税体制。

在各税种中,丹麦对化石能源的课税最高。例如:丹麦电价就包含高达57%的税额,如果用户不采取节能方式,就要付出更高昂的代价;丹麦汽车购置使用税约相当于汽车价格的200%,使得丹麦汽车的价格比其他欧盟国家高出两倍。

与此同时,丹麦政府对于节能环保的产业与行为进行税收减免。例如,为了鼓励对风电的投资,丹麦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到90年代中期对风机发电所得的收入一直没有征税。在运输领域,对电动汽车则实行免税。

值得一提的是,丹麦政府还出台了有利于自行车出行的相关政策,自行车成为包括王室人员及政府高官在内多数民众日常出行的首选。如今,丹麦自行车保有量超过420万,人均保有量为0.83辆,丹麦成为名副其实的“自行车王国”。

要素三:公私合作(PPP)

丹麦绿色发展战略的基础是公私部门和社会各界之间的有效合作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国家和地区在发展绿色大型项目时,在商业中融合自上而下的政策和自下而上的解决方案。这种公私合作可以有效促进领先企业、投资人和公共组织在绿色经济增长中取长补短,更高效地实现公益目标。

丹麦南部森讷堡地区的“零碳项目”便是公私合作的一个典型案例。

2004年,总部位于森讷堡的丹佛斯集团时任总裁雍根•柯劳森提出:“我们的思维一定要超前,一定要放眼未来,充分考虑到我们这个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到世界一流”。

基于这个理念,由一个名为“南丹麦未来智囊团”的组织策划、形成了“零碳项目”的路线图,设定了在2029年之前率先成为“零碳城市”的目标,较丹麦全国实现零碳的目标领先21年。

“南丹麦未来智囊团”由政府部门、企业界以及能源供应公司等80多方共同组成,并获得包括森讷堡市政府、丹佛斯集团、丹麦国家能源公司在内的五大基金的支持,最终在2007年正式付诸实施。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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