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与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格格不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个问题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就要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其宗旨观念。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决不能把手中的权力私有化或小团体化;必须依纪、依法、民主地行使权力,始终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真正把权力用在为民谋利上,自觉主动地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反对和克服特权现象,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其一,围绕权力配置健全制度,防止权力过度集中。保证权力科学合理配置是制度设计的核心之一,也是遏制特权的重要措施。因为特权现象滋生、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力配置不合理、不规范,使公共权力与特权相混杂。权力配置还要完善重点环节的岗位配置,对在一个重要职位上工作时间过长的管人管钱管物的领导干部,要视情况适时调整其工作岗位,或适当进行权力分解,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形成特权。
其二,围绕权力决策健全制度,防止权力异化变通。现实中,确有少数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借“集体研究”之名推行个人意志,以“民主决策”形式谋求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反对特权,就必须紧紧围绕决策权力健全限制性制度,真正做到对重大事项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保证“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避免主要领导把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之上,独断专行。同时,要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行政透明度,群众不认可、不满意的决策要及时终止;完善监督制度,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延伸监督线,扩大监督面,提高监督效能,防止出现为小团体谋私利的“特权决策”。
其三,围绕权力运行健全制度,防止权力跑偏徇私。现实中,有一些好制度、好规定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特权作怪,特权使制度、规定在运行中跑偏。因此,抓好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既是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反特权的关键环节。要把公共权力及其运行情况置于“阳光”下,比如,审批权、处罚权等重要公共权力必须公开实施,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审批事项必须公开听证,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干部人事、司法等领域的改革,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机制和制度,决不给特权留有插手和干预的空间。
(作者系中共金溪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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