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住房问题的产生与变化(4)

农民工住房问题的产生与变化(4)

关于农民工住房的政策密集出台。先是建设部在对2007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部署中提出,要依法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在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就业群体,首次将农民工纳入到中国住房公积金体系的覆盖范围之中。2007年8月,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继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后,再次强调要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值得注意的是,与国发[2006]5号文相比,国发[2007]24号文中关于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具体措施有所不同:一是明确提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的农民工集体宿舍只能向农民工出租,但不得按商品住房出售;二是强调有条件的地方,应建设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向农民工出租,没有再提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自住住房。可见,针对农民工流动性较强、购房比例很低等特点,中国对农民工的住房保障政策更多地从所有权方面转向了使用权方面。2007年12月,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指导意见》(建住房[2007]276号),提出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基本原则:一要因地制宜,满足基本居住需要;二要循序渐进,逐步解决;三要政策扶持,用工单位负责。建住房[2007]276号文件在明确用工单位是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责任主体的同时,还就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具体措施提出了一些指导意见,如用工单位可以采取无偿提供、廉价租赁等方式向农民工提供居住场所,农民工自行安排居住场所的,用工单位应当给予一定的住房租金补助;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应充分利用自有职工宿舍或通过租赁、购置等方式筹集农民工住房房源;集中建设的农民工集体宿舍,由用工单位承租后向农民工提供,或由农民工直接承租,但不得按商品住房出售或出租;积极引导和鼓励城乡结合部居民利用自有住房向农民工出租等。可见,在农民工住房问题日益突显的情况下,政府对于农民工住房保障问题的关注度也日益提高,政策也较前一阶段更为具体。各地也随之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的配套政策。但是由于城市本地户籍人口的住房保障问题尚未得到很好的解决,这些地方性的政策更多地停留在对农民工住房保障问题的探索层面,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的实际作用有限。

三、结论和启示

1.农民工住房问题的发展阶段与城镇住房市场的发展阶段相一致,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必须考虑城镇住房市场的整体情况

纵观农民工群体、城镇住房市场与农民工住房问题的发展历程,相比而言,农民工住房问题的发展阶段与城镇住房市场的发展阶段更为一致。这也说明农民工住房问题的解决受限于城镇住房市场的整体情况,要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必须从全局的角度考虑城镇住房市场的整体情况。目前,部分地区通过收入水平、居住年限等标准的设定,将农民工纳入其流入地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但受限于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自身远未完善,其打通制度性障碍的政策指向性意义更大于实质效果。不考虑城市其他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单纯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中国的农民工是城镇低收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住房问题的解决需要在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整体框架下进行。

2.农民工的最主要住房来源已经从单位宿舍逐渐转变为租住私房,农民工住房保障的责任主体也应由用工单位转向政府

从已有的各部委文件看用工单位是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责任主体,但从近期的调查结果来看,租住私房已经成为农民工最主要的住房来源。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农民工,理应纳入住房保障体系,而从国际经验和公共财政等角度来看,住房保障的责任主体都应是政府,农民工住房保障的责任主体也应该是政府而不是企业。当然,政府也可以使用财政补贴等来激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建设、管理农民工住房的职责。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单纯依靠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提供住房,其实质只是将农民工的部分货币工资转换为实物工资而已。因此,应明确政府才是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的责任主体。

3.农民工的住房问题与老家住房情况紧密相连,农民工住房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城乡统筹的土地制度与住房制度改革

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除了农民工的住房保障政策外,还离不开城乡统筹的土地制度改革与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农民工在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双重住房消费之间存在着较大的矛盾,绝大多数农民工在老家拥有自建房,而在流入地自有住房的比例却很低,出现了“老家有房无人住、城里有人无房住”的不合理现象。一方面,农民工大部分时间生活在城里,收入来源也主要在流入地的城镇;另一方面,打算在老家建房或买房的农民工较多,而计划在流入地买房的较少。这种矛盾的解决有赖于以宅基地为核心的土地制度与住房制度的改革,如建立宅基地及农村住房的市场流通渠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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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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