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三公经费”公开来点掌声

给“三公经费”公开来点掌声

摘要:公开“三公经费”信息不是终极目的,满足人们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同时,不断压缩不合理的三公支出,提高财政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才是终极目的。相关部门应认真对待社会公众对三公支出的关切和质询……

近日,来自新华社、《兰州晨报》和《酒泉日报》的报道分别显示:除了4个涉密部门外,甘肃省政府25个组成部门中的21个部门,目前已经全部公布了“三公经费”。从公布的数据看,公车费用占比最高,“座驾”仍然是各部门公费支出重点;今年前三个月,兰州市政府用于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和公车购置的费用共计1984万元,比去年同期缩减14.79%;酒泉财政也公开了171个市直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年初预算、压缩预算。

从公开中看到的“三公经费”,到底是高了还是低了,是不是合理,人们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但这是我省历史上第一次公开“三公经费”信息,应该给予掌声和鼓励。

近些年,中国致力于进行公共财政建设。公共财政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就是阳光财政,即公开透明的财政,财政收入支出的信息是透明的,是向社会公开的。社会公众如有需要,可以查询了解。诚如人们所说,阳光财政,可以给政府以清白,给公众以明白。

“三公经费”是近年来人们反应十分强烈的一个问题。由于缺乏透明,人们对于每年全国“三公经费”开支的数目,众说纷纭,突出反映了人们的知情渴望和知情焦虑。从2011年开始,中央政府已经开始公布中央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今年我省以及一些市也公开“三公经费”或者“三公支出”的执行情况,这是走向阳光财政的扎实一步。

“三公经费”公开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财政收入来自每一个人的纳税奉献,来自人们的劳动创造。人们让渡自己的财产,向政府纳税,是需要政府用好此项资源,提供纳税人自己无法解决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府不但有责任和义务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而且同样有责任和义务向人们公开资金使用的信息,让人们知道是如何使用的,用在什么地方,效果如何。

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信息,也是实现公众监督权的需要。虽然人民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但有些部门或个人,仍然会利用管理的便利,违背公众利益和人民要求,将有限的财政资源,用于优先满足自身的需要。在某些地方,这类问题还十分严重。以公务接待为名的大吃大喝,以出国考察学习为名的游山玩水,以公务需要为名的豪华轿车和豪华办公大楼,人们并不陌生。如果将这些支出的明细账目都放到阳光下,让人们评说,接受人们的监督质询,那么,这样不合理的支出一定会大大减少。

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也是政府对社会作出的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人们知道,财政预算一旦经过立法机关审议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随意改变。当政府将未来的“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布的时候,意味着政府向社会作出承诺:今年的“三公经费”就这么多,多花一分都不行。政府是不是说话算数,人们会对照承诺作出评判。

公开“三公经费”是建设阳光财政迈出的正确一步,但也只是一小步。从2011年开始,中央政府每年公布“三公经费”预算,但人们仍然觉得意犹未尽,因为相关的信息还相当的简单粗略,不够细致明晰。这显然是目前为止公开的预算信息的普遍问题,因此,更加细化,更加明晰,更加具体当是以后需要改进的方向。同样重要的是,现在公开的“三公经费”,是不是还有压缩空间,是不是可以再少一些,仍然值得深入讨论。

公开“三公经费”信息不是终极目的,满足人们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同时,不断压缩不合理的三公支出,提高财政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才是终极目的。相关部门应认真对待社会公众对三公支出的关切和质询,接受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编制更为科学合理的的“三公经费”预算,将财政资金真正用于人民所希望用到的地方。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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