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理性看待“电商征税”(2)

【案例】理性看待“电商征税”(2)

【专家声音】

国税总局专家:对电商征税调研十年了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副所长靳东升日前向新京报记者介绍,对电商征税事实上早在十年前就已经开始调研了,电商企业和个人商家的征税问题都在调研范围内。

“我们已经研究很长时间了。”靳东升说,“我们国家电子商务发展很快,大家有个误区就是电子商务不征税。实际上电商不是不交税,垂直型电商、电商中企业商户的交易额都是要交税的,他们交的是增值税和所得税。只是在网络购物的C2C卖家,即个人对个人交易中没有税务登记是征不到税的。所以虽然网络交易额已经很大,但实际上并非所有的网络交易都不征税。”

靳东升称,对C2C征税在技术上是没有问题的,依法也应该缴税,如果按照个体工商户对待,个体工商户线下是有起征点的,一个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就不征税。

“征不征税由国务院决定,不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决定。”靳东升表示,按照法律,国务院有权决定是否对电商征税,征税主要是增值税,国务院对增值税条例有解释权,只要是国务院通过就是有效的。

靳东升说,对电子商务征税,国际上有两种态度,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家主张不征税,但美国现在也开始征税了,因为电子商务对州税中的销售税冲击比较大;以欧盟为代表的国家主张征税,而且也确实在征税了。

电商征税再遭热议 该征?又如何征?

近日,电商征税的问题再次引发热议,“年内将对网店开征5%税收”的消息开始流传开来,颇有几分“狼来了”的味道。对此商务部再次发声,声称电商征税不会很快出台,目前尚在调研阶段,尚无具体时间表,年内对网店征税的说法并不属实。虽然商务部对此消息予以否认,但每当“电商征税”被提起的时候都会牵动许多人的神经,可见这个议题的激烈反响。

电商征税传闻始末

“电商征税”是在今年“两会”期间,由全国政协委员兼苏宁易购董事长张近东建议提出。张近东表示,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零售交易总额已达1.2万亿,占社会零售商品总额的7%。同时我国电子商务年交易量的90%是以C2C的形式从事B2C的交易,大量的交易游离于现有法律监管之外,存在这严重的监管缺失、执法缺位现象。进而导致假冒产品充斥、侵权现象严重等。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张近东的提案已被相关部委采纳,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等部门正在调研实施电子商务征税的具体措施,预计年内将正式对网店开征5%的税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电商征税法案近期刚刚通过,此时传出电商征税的消息则更加让人关注。此前,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被问到电商征税问题时表示:关于电商税收立法,是财政税收主管部门在研究和调研,商务部希望能促进电商行业健康发展,做到进一步促进和规范。这被认为是官方的明确表态,一时间,电商征税再次成为热议话题。

电商征税关键不在征 在如何征

近年来,是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几年,网络销售的规模呈现爆发式的增长。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网络零售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截止2012年年度,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13205亿元,同比增长64.7%,这数据与张近东两会期间所提数据接近。其中天猫、淘宝交易额更是破万亿元大关,电商服务业直接或间接就业人数超过1000万人。

电商发展到一定阶段,征税是必然的,从市场化角度来说,社会商业环境的平等需要建立在平等的税率基础上,电子商务同样如此。对电商征税倒是天经地义,但如何合理的实施电商征税,做到抓大放小就成了关键所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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