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从自我批评开始

动真格从自我批评开始

在最近的一次“电视问政”上,武汉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龙正才坦陈自己也曾公车私用过,“我敢承认,就是因为我下了决心,一定要带头整治好公车私用的问题。”(本报7月3日报道)

对“武汉市领导自曝曾公车私用”,舆论的反映竟然不是猛烈批评,而是一边倒的肯定。这种态度的“逆袭”有两个指向:其一,公众乐于接受干部的“自我批评”,敢于大庭广众承认错误,就是改正错误的第一步;其二,人们对龙正才“带头整治好公车私用”之承诺有所期待。

公众的期待就是改革的方向,根治公车腐败乱象,理应拿出更多的诚意、采取更有效的手段、呈现更直观的效果。公车是公共资源,干部理应严格自律,不以之作私用。道理都明白,但应然与实然之间还有不小的差距。弥合这种认识上的差距,关键要看领导。领导带头自我揭丑、进行自我批评就是题中之义。倘若能言必行行必果,则上行而下效,风气将为之一振,观念将随之更新,共识就可能达成。

根治公车腐败问题,光靠某个领导的个人觉悟是不够的,关键还要有好的制度兜底。坏的制度使好人变坏,好的制度让坏人不敢做坏事。眼下公车腐败乱象频频,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约束不到位。从中央到地方,规范公车使用管理的规定不可谓不多,但是稍加研究就会发现,这些规定大多对如何惩治违规者均无明确可操作之细则,试问:纸糊的制度如何能吓退违规之恶?

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事情可就不一样了。根据《美国法典》规定,联邦政府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公车,一旦发现将受到停职至少一个月直至开除职务的处罚。2011年华盛顿市政厅主席科姆·布朗,就因为违规使用车辆而被迫辞职。

在我们一些地方,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公车私用”成了一个不被认为是问题的问题。观念上麻痹,制度上的疲软,如何管得住每年数以千亿计的公务用车开支?根治的办法也不是没有。其一,明确公车标识,譬如依照北京一小学生之见,让公车挂上红色车牌,以便监督;其二,严格制度,明确公车私用将受到何种惩处;其三,逐步取消公车。

话好说,事难办,观念上的共识达成、制度上的安排设计、执行上的不打折扣,无不需要决策者秉持“自我割肉”的决心和横扫积弊的勇气。武汉市有关领导在电视问政现场的表态就是一个好的开始,目前武汉公车改革的初步方案也已形成,看来武汉是要动真格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了,这一次公众的期待或许不会落空吧。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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