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应围绕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区域、农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的定位,着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应加强土地整治,搞好规划、统筹安排、连片推进,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推进连片高标准粮田建设,鼓励农民开展土壤改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搞好农业布局规划,科学处理好多种农产品协调发展的关系,合理确定不同区域农业发展的方向和途径,形成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带;粮食主产区应进一步提高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平,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粮食生产核心区,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开发资源有优势、增产有潜力的粮食生产后备区;适度控制农产品主产区开发强度,优化开发方式,发展循环农业,促进农业资源永续利用。农产品主产区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县城、重点镇为依托推进城镇建设,加强县城和乡镇公共服务建设,完善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农村居民点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统筹考虑人口迁移等因素,适度集中、集约布局。
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指生态系统十分重要,关系全省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在本地区具有较高生态功能价值的区域。这一区域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以保持并提高区域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应逐步减少开发活动占用的空间,集约利用空间资源,做到天然草地、林地、水库水面、河流水面、湖泊水面等绿色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要严格把握行业准入条件,在不损害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适度发展旅游、农林牧产品生产和加工、观光休闲农业等产业,积极发展服务业,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保持一定的经济发展速度和财政自给能力;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开发区的面积,已有的工业开发区应逐步改造成为低消耗、可循环、少排放、“零污染”的生态型工业区。要科学合理地进行城镇布局,集约开发、集中建设,重点规划和建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强的县城和中心镇,提高综合承载力;城镇建设禁止成片蔓延式扩张,引导一部分人口向城市化地区转移、一部分人口向区域内的县城和中心镇转移;加强县城和中心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在条件适宜的地区积极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努力解决农村特别是山区丘陵地区农村的能源需求;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改善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的设施条件,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禁止开发区域是指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地、有特殊价值的自然遗迹所在地和文化遗址以及重要水源地、重要蓄滞洪区等,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依法关闭排放污染物的工业企业,提高环境质量。
江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有利于更好地实施“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的区域发展战略;通过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更有力地支持区域协调发展,使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落实到具体的空间单元,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全国领先”的目标,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省,推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以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实际行动,践行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梦想。(作者系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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