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反腐成本调查

各国反腐成本调查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 陈济朋 刘卓 特约撰稿 陶短房 发自新加坡、巴黎、多伦多

几张照片,几段视频——官员们腐败的罪证,一旦被放上网络,借助微博的力量被成千上万次转发,瞬间形成舆论攻势,之后一些腐败的官员们或遭遇调查或应声落马。相比以往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的上访或其它形式的举报来说,微博反腐显然是一种“低成本的反腐方式”。

不过,本报记者在其他国家调查发现,要想使反腐成本低,效率高,归根结底还是要靠顶层设计,网络仅仅是时代带来的新工具之一。

新加坡:四成举报来自互联网

关于新加坡的反腐,有一个说法让人印象深刻:“让腐败者在政治上身败名裂,让腐败者在经济上倾家荡产。”在新加坡犯下腐败罪行的风险显而易见,漏网的可能性不大。正因如此,新加坡才能在透明国际的排行榜上高居全球第五,亚洲第一。

10分钟内必接待投诉者清廉的美名得益于新加坡贪污调查局高效的工作方式。在2004年贪污调查局获得一项“客户服务奖”,这看起来有点奇怪,但其确实将工作视为公共服务产品。贪污调查局制定的一些接待投诉的效率标准也有点服务行业的味道:对于投诉者要90%在5分钟之内接待,其余10%也要在10分钟之内接待。所有热线电话接听时响铃不超过4次,90%不超过响铃三次。对于所有亲自到贪污调查局提出的举报,要立即告知举报人其提供的线索是否可查。调查线索分配给调查官之后,要在48小时之内开始调查;对于那些在举报时仍在进行之中的贪污事件,则要保证马上采取行动。

根据贪污调查局的公开资料,这个强力反腐机构在2011年接到757宗举报,除去一些与腐败无关的线索,如欺诈、挪用或私吞公款或公司款项,大约65%与腐败有关。由贪污调查局局长和一些主要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估委员会会对所有的举报线索进行评估,最终确定有138宗举报值得进一步调查,进入调查程序。贪污调查局也基本上不打无准备之仗,在已经结案的136宗案件中,其中131起被告最终被定罪,2起罪名不成立,另有3起以撤诉告终。

互联网举报日趋重要

在贪污调查局2011年接到的757宗举报中,41%是通过信件邮寄或传真的方式;40%是通过贪污调查局的网站或电子邮件;13%通过电话;4%是举报人到贪污调查局的办公地点举报,还有其他一些方式,共占2%。举报人可以实名或匿名的方式举报,无论实名还是匿名举报,都会汇总到举报线索评估委员会。

显然,电子邮件和贪污调查局网站的举报渠道随着时代发展越来越重要。新加坡很少见类似微博的举报。一般公众对贪污调查局很有信心,无论以什么方式举报,他们的举报线索都会得到公正处理,并且不用担心遭到打击报复。贪污调查局也是24小时接受举报,随时可以举报。

贪污调查局1952年成立,起初只是警察部门的一个分支。李光耀1959年出任总理之后大力反腐,推动通过《反贪污法令》,规定了极为严厉和详细的惩罚措施,赋予贪污调查局调查高级官员所需要的特别权限,包括逮捕和搜查。它最终变为直属总理公署的一个特殊反贪部门,建立高效的赫赫威名。在新加坡,“贪污调查局的咖啡难喝”,是出了名的。

新加坡中央肃毒局前局长黄文艺的性贿赂案是2012年最受关注的案件之一。他涉嫌向销售人员徐秀兰索取性贿赂,在中央肃毒局的采购合约上给予徐秀兰所在的公司好处。黄文艺最终是否会被定罪仍不得而知,但案件进入庭审阶段之后,两人的各种隐私被翻出来呈现在大众媒体。新加坡的防止贪污法令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在有嫌疑的情况下,控方不必举证证明黄文艺给了这家公司什么好处,相反,黄文艺有责任举证证明自身清白。退一步来讲,即便黄文艺脱罪,他在公众面前也颜面尽失,潜在的损失难以估量。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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