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持 久 战(11)

论 持 久 战(11)

运动战,游击战,阵地战

(九一)作为战争内容的战略内线、战略持久、战略防御中的战役和战斗上的外线的速决的进攻战,在战争形式上就表现为运动战。运动战,就是正规兵团在长的战线和大的战区上面,从事于战役和战斗上的外线的速决的进攻战的形式。同时,也把为了便利于执行这种进攻战而在某些必要时机执行着的所谓“运动性的防御”包括在内,并且也把起辅助作用的阵地攻击和阵地防御包括在内。它的特点是:正规兵团,战役和战斗的优势兵力,进攻性和流动性。

(九二)中国版图广大,兵员众多,但军队的技术和教养不足;敌人则兵力不足,但技术和教养比较优良。在此种情形下,无疑地应以进攻的运动战为主要的作战形式,而以其他形式辅助之,组成整个的运动战。在这里,要反对所谓“有退无进”的逃跑主义,同时也要反对所谓“有进无退”的拚命主义。

(九三)运动战的特点之一,是其流动性,不但许可而且要求野战军的大踏步的前进和后退。然而,这和韩复榘式的逃跑主义〔39〕是没有相同之点的。战争的基本要求是:消灭敌人;其另一要求是:保存自己。保存自己的目的,在于消灭敌人;而消灭敌人,又是保存自己的最有效的手段。因此,运动战决不能被韩复榘一类人所借口,决不是只有向后的运动,没有向前的运动;这样的“运动”,否定了运动战的基本的进攻性,实行的结果,中国虽大,也是要被“运动”掉的。

(九四)然而另一种思想也是不对的,即所谓有进无退的拚命主义。我们主张以战役和战斗上的外线的速决的进攻战为内容的运动战,其中包括了辅助作用的阵地战,又包括了“运动性的防御”和退却,没有这些,运动战便不能充分地执行。拚命主义是军事上的近视眼,其根源常是惧怕丧失土地。拚命主义者不知道运动战的特点之一是其流动性,不但许可而且要求野战军的大踏步的进退。积极方面,为了陷敌于不利而利于我之作战,常常要求敌人在运动中,并要求有利于我之许多条件,例如有利的地形、好打的敌情、能封锁消息的居民、敌人的疲劳和不意等。这就要求敌人的前进,虽暂时地丧失部分土地而不惜。因为暂时地部分地丧失土地,是全部地永久地保存土地和恢复土地的代价。消极方面,凡被迫处于不利地位,根本上危及军力的保存时,应该勇敢地退却,以便保存军力,在新的时机中再行打击敌人。拚命主义者不知此理,明明已处于确定了的不利情况,还要争一城一地的得失,结果不但城和地俱失,军力也不能保存。我们历来主张“诱敌深入”,就是因为这是战略防御中弱军对强军作战的最有效的军事政策。

(九五)抗日战争的作战形式中,主要的是运动战,其次就要算游击战了。我们说,整个战争中,运动战是主要的,游击战是辅助的,说的是解决战争的命运,主要是依靠正规战,尤其是其中的运动战,游击战不能担负这种解决战争命运的主要的责任。但这不是说:游击战在抗日战争中的战略地位不重要。游击战在整个抗日战争中的战略地位,仅仅次于运动战,因为没有游击战的辅助,也就不能战胜敌人。这样说,是包括了游击战向运动战发展这一个战略任务在内的。长期的残酷的战争中间,游击战不停止于原来地位,它将把自己提高到运动战。这样,游击战的战略作用就有两方面:一是辅助正规战,一是把自己也变为正规战。至于就游击战在中国抗日战争中的空前广大和空前持久的意义说来,它的战略地位是更加不能轻视的了。因此,在中国,游击战的本身,不只有战术问题,还有它的特殊的战略问题。这个问题,我在《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一文里面已经说到了。前面说过,抗日战争三个战略阶段的作战形式,第一阶段,运动战是主要的,游击战和阵地战是辅助的。第二阶段,则游击战将升到主要地位,而以运动战和阵地战辅助之。第三阶段,运动战再升为主要形式,而辅之以阵地战和游击战。但这个第三阶段的运动战,已不全是由原来的正规军负担,而将由原来的游击军从游击战提高到运动战去担负其一部分,也许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从三个阶段来看,中国抗日战争中的游击战,决不是可有可无的。它将在人类战争史上演出空前伟大的一幕。为此缘故,在全国的数百万正规军中间,至少指定数十万人,分散于所有一切敌占地区,发动和配合民众武装,从事游击战争,是完全必要的。被指定的军队,要自觉地负担这种神圣任务,不要以为少打大仗,一时显得不像民族英雄,降低了资格,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游击战争没有正规战争那样迅速的成效和显赫的名声,但是“路遥知马力,事久见人心”,在长期和残酷的战争中,游击战争将表现其很大的威力,实在是非同小可的事业。并且正规军分散作游击战,集合起来又可作运动战,八路军就是这样做的。八路军的方针是:“基本的是游击战,但不放松有利条件下的运动战。”这个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反对这个方针的人们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九六)防御的和攻击的阵地战,在中国今天的技术条件下,一般都不能执行,这也就是我们表现弱的地方。再则敌人又利用中国土地广大一点,回避我们的阵地设施。因此阵地战就不能用为重要手段,更不待说用为主要手段。然而在战争的第一第二两阶段中,包括于运动战范围,而在战役作战上起其辅助作用的局部的阵地战,是可能的和必要的。为着节节抵抗以求消耗敌人和争取余裕时间之目的,而采取半阵地性的所谓“运动性的防御”,更是属于运动战的必要部分。中国须努力增加新式武器,以使在战略反攻阶段中能够充分地执行阵地攻击的任务。战略反攻阶段,无疑地将提高阵地战的地位,因为那时敌人将坚守阵地,没有我之有力的阵地攻击以配合运动战,将不能达到收复失地之目的。虽然如此,第三阶段中,我们仍须力争以运动战为战争的主要形式。因为战争的领导艺术和人的活跃性,临到像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中期以后西欧地区那样的阵地战,就死了一大半。然而在广大版图的中国境内作战,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国方面又还保存着技术贫弱这种情况,“把战争从壕沟里解放”的事,就自然出现。就在第三阶段,中国技术条件虽已增进,但仍不见得能够超过敌人,这样也就被逼着非努力讲求高度的运动战,不能达到最后胜利之目的。这样,整个抗日战争中,中国将不会以阵地战为主要形式,主要和重要的形式是运动战和游击战。在这些战争形式中,战争的领导艺术和人的活跃性能够得到充分地发挥的机会,这又是我们不幸中的幸事啊!

消耗战,歼灭战

(九七)前头说过,战争本质即战争目的,是保存自己,消灭敌人。然而达此目的的战争形式,有运动战、阵地战、游击战三种,实现时的效果就有程度的不同,因而一般地有所谓消耗战和歼灭战之别。

(九八)我们首先可以说,抗日战争是消耗战,同时又是歼灭战。为什么?敌之强的因素尚在发挥,战略上的优势和主动依然存在,没有战役和战斗的歼灭战,就不能有效地迅速地减杀其强的因素,破坏其优势和主动。我之弱的因素也依然存在,战略上的劣势和被动还未脱离,为了争取时间,加强国内国际条件,改变自己的不利状态,没有战役和战斗的歼灭战,也不能成功。因此,战役的歼灭战是达到战略的消耗战之目的的手段。在这点上说,歼灭战就是消耗战。中国之能够进行持久战,用歼灭达到消耗是主要的手段。

(九九)但达到战略消耗目的的,还有战役的消耗战。大抵运动战是执行歼灭任务的,阵地战是执行消耗任务的,游击战是执行消耗任务同时又执行歼灭任务的,三者互有区别。在这点上说,歼灭战不同于消耗战。战役的消耗战,是辅助的,但也是持久作战所需要的。

(一〇〇)从理论上和需要上说来,中国在防御阶段中,应该利用运动战之主要的歼灭性,游击战之部分的歼灭性,加上辅助性质的阵地战之主要的消耗性和游击战之部分的消耗性,用以达到大量消耗敌人的战略目的。在相持阶段中,继续利用游击战和运动战的歼灭性和消耗性,再行大量地消耗敌人。所有这些,都是为了使战局持久,逐渐地转变敌我形势,准备反攻的条件。战略反攻时,继续用歼灭达到消耗,以便最后地驱逐敌人。

(一〇一)但是在事实上,十个月的经验是,许多甚至多数的运动战战役,打成了消耗战;游击战之应有的歼灭作用,在某些地区,也还未提到应有的程度。这种情况的好处是,无论如何我们总算消耗了敌人,对于持久作战和最后胜利有其意义,我们的血不是白流的。然而缺点是:一则消耗敌人的不足;二则我们自己不免消耗的较多,缴获的较少。虽然应该承认这种情况的客观原因,即敌我技术和兵员教养程度的不同,然而在理论上和实际上,无论如何也应该提倡主力军在一切有利场合努力地执行歼灭战。游击队虽然为了执行许多具体任务,例如破坏和扰乱等,不能不进行单纯的消耗战,然而仍须提倡并努力实行在战役和战斗之一切有利场合的歼灭性的作战,以达既能大量消耗敌人又能大量补充自己之目的。

(一〇二)外线的速决的进攻战之所谓外线,所谓速决,所谓进攻,与乎运动战之所谓运动,在战斗形式上,主要地就是采用包围和迂回战术,因而便须集中优势兵力。所以,集中兵力,采用包围迂回战术,是实施运动战即外线的速决的进攻战之必要条件。然而一切这些,都是为着歼灭敌人之目的。

(一〇三)日本军队的长处,不但在其武器,还在其官兵的教养――其组织性,其因过去没有打过败仗而形成的自信心,其对天皇和对鬼神的迷信,其骄慢自尊,其对中国人的轻视等等特点;这是日本军阀多年的武断教育和日本的民族习惯造成的。我军对之杀伤甚多、俘虏甚少的现象,主要原因在此。这一点,过去许多人是估计不足的。这种东西的破坏,需要一个长的过程。首先需要我们重视这一特点,然后耐心地有计划地从政治上、国际宣传上、日本人民运动上多方面地向着这一点进行工作;而军事上的歼灭战,也是方法之一。在这里,悲观主义者可以据之引向亡国论,消极的军事家又可以据之反对歼灭战。我们则相反,我们认为日本军队的这种长处是可以破坏的,并且已在开始破坏中。破坏的方法,主要的是政治上的争取。对于日本士兵,不是侮辱其自尊心,而是了解和顺导他们的这种自尊心,从宽待俘虏的方法,引导他们了解日本统治者之反人民的侵略主义。另一方面,则是在他们面前表示中国军队和中国人民不可屈服的精神和英勇顽强的战斗力,这就是给以歼灭战的打击。在作战上讲,十个月的经验证明歼灭是可能的,平型关、台儿庄等战役就是明证。日本军心已在开始动摇,士兵不了解战争目的,陷于中国军队和中国人民的包围中,冲锋的勇气远弱于中国兵等等,都是有利于我之进行歼灭战的客观的条件,这些条件并将随着战争之持久而日益发展起来。在以歼灭战破坏敌军的气焰这一点上讲,歼灭又是缩短战争过程提早解放日本士兵和日本人民的条件之一。世界上只有猫和猫做朋友的事,没有猫和老鼠做朋友的事。

(一〇四)另一方面,应该承认在技术和兵员教养的程度上,现时我们不及敌人。因而最高限度的歼灭,例如全部或大部俘获的事,在许多场合特别是在平原地带的战斗中,是困难的。速胜论者在这点上面的过分要求,也属不对。抗日战争的正确要求应该是:尽可能的歼灭战。在一切有利的场合,每战集中优势兵力,采用包围迂回战术――不能包围其全部也包围其一部,不能俘获所包围之全部也俘获所包围之一部,不能俘获所包围之一部也大量杀伤所包围之一部。而在一切不利于执行歼灭战的场合,则执行消耗战。对于前者,用集中兵力的原则;对于后者,用分散兵力的原则。在战役的指挥关系上,对于前者,用集中指挥的原则;对于后者,用分散指挥的原则。这些,就是抗日战争战场作战的基本方针。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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