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以提升质量为主线——协调推进城镇化)
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城镇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要对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等关系做深入研究,以提升质量为主线,探索城镇化的发展战略、目标和实现途径。
(一)
科学、合理、有序、因地制宜地解决“三农”问题是关系城镇化是否成功的重要一环。为此,一是应高度统一并深化思想认识,端正建设态度,把城镇化建设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二是要提前预见城镇化建设与农村建设的难度、深度和广度。在推进城镇化建设中,虽然从表面看是农民身份的改变,但其本质却是几千年积累下的根深蒂固的农耕观念的变革。三是要深刻领会城镇化建设的目的和意义。推进城镇化在于改变农民人居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实现农业现代化,以解决农民长期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同时,也是系统、综合解决经济结构转型、农业结构调整和食品安全的大课题。四是要改变过去的思路,探索新思维、新方法。城镇化建设规划是一个立体的、复杂的、综合的系统工程,需要一个科学的、合理的、有序的、因地制宜的总体系统解决方案。五是要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为城镇化有序发展保驾护航。从目前各地城镇化实践来看,如果不能形成高度的统一认识,特别是对潜在的误区进行充分研究并引以为戒,可能会出现不良后果。因此,有必要大兴学习、调研之风,避免犯经验主义错误,确保城镇化建设稳健推进。
通过城镇化的系统设计,在解决“三农”问题上至少产生三个方面的积极意义:其一,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的提高和改善,同时辅之以更好的文化设施、更好的教育、更便捷的公共交通、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和更优美的生态环境,以及与城市同样的综合配套服务,让农民变成真正的市民,可逐步化解现有农村的医疗、养老、教育和社会治安等综合问题。其二,加快推动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的升级,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产品深加工业的建立和发展。其三,随着一批大型农业企业的建立,原有第一产业产生规模经济,实现集约型、生态型发展,农民可相应变成农业产业工人或中小农业企业、加工业企业主,实现农民身份的转变,进而解决“社会二元结构”问题。
(二)
根据我国推进城镇化的目的,应当摒弃唯GDP是举,以社会综合成就为重。如果继续以GDP为考核标准来衡量城镇化成功与否,显然不能体现建设城镇化的初衷,而且也将会使城镇化建设成为各地新一轮GDP竞赛的“竞技场”。
在推进城镇化建设时,必须始终注意到城镇化中最根本的是“人”的要素,而不能只片面关注“物”的要素。因此,推进城镇化应创新处理与农民的关系,把农民的安居乐业作为城镇化成功的评判标准。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不可避免要重新整合农村资源、重新规划农村设施、重新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更不可避免要进行招商引资,用工业化代替现在落后的生产力、用集约化提高现在落后的农业生产效率,但不管采用何种方法、手段,整合后的农村资源,应该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使农民能够就地获得满意的工作。否则,哪怕城镇建设得再漂亮,充其量也是形象工程或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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