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污,关键要明确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比如,某地招商引资,一个项目不仅能够增加财政收入,还能够解决当地就业难题,但是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这个时候到底谁让步?
王灿发说,早在上世纪70年代,我国提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结果环境始终没能协调过经济发展,于是出现了GDP翻几十倍,环境质量不断恶化的情况;2005年,为强化环境保护,国务院将两者的位置交换,提倡“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结果却被一些人理解为经济发展是硬道理。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冲突还是没有解决好。高污染项目往往是政府招商引资的“香饽饽”。
各国经验表明,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以上时,经济发展应该进行转型;人均GDP达到5000到1万美元时,就可以实行环境优先原则,即当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不可兼顾时,宁可牺牲一定的经济发展速度,也要确保环境保护。北京市的人均GDP在2012年已经达到1.3万美元,远远超过发达国家的转型时机。据此,王灿发建议将“环境优先”原则写入条例。这意味着,首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允许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采纳了这个建议。
[政府职责]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保障
“只有‘环境优先’的原则规定还远远不够,环保投入不到位,仍然解决不了问题。”王灿发说,我国的环境污染之所以严重,环保投入太少是原因之一。
专家测算,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如果GDP的2%投入到环保里,只能维持现状;环保投入占到GDP的3%以上,环境才能够有所改善。然而,我国在“十一五”期间,环保投入最高的时候仅占GDP的1.6%。
“环境不可能不恶化,因为环保没花那么多钱。”王灿发举例说,北京市去年水污染的治理费收了8.8个亿,花了8.3个亿,收上来的治理费用还没花完。而据他测算,全北京2000万人,每人每天如果排放0.2吨污水的话,平均起来一天就会产生400万吨的污水。按照处理一吨污水要1.6元计算,一年需要23亿元。而去年才花了8.3亿,水能不臭吗?由此可见,财政投入不足是环境污染及恶化的重要因素。
对于该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建议增加“保证财政投入”的规定,王灿发认为,这个是最低的限度。王灿发希望法律能够细化环保投入的范围,建议像义务教育经费一样,也在法律上确定占GDP的百分比作为环保投入。
环境影响评价决定着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北京市大气环境要求,但是,由于发展改革、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彼此不通气,很可能会出现环评还没有下来,规划部门就下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况。
为解决这个问题,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建议增加规定: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发展改革、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这样将有效杜绝未环评就开工的情况出现。”王灿发称之为“环评一票否决制”。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